关于兴业县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家庭农场)项目实施的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0〕49号)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家庭农场)及自治区级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1〕52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了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申报,并进行了评审,经局党组讨论通过了兴业县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家庭农场)项目实施的主体及补助金额[见***:兴业县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家庭农场)项目情况]。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2022年4月18日至2022年4月22日,如有异议,请及时反映。
监督电话:3763902。
兴业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18日
***:兴业县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家庭农场)项目情况.docx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