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金财200911号关于下拨2009年2月珠海市平沙红旗华侨农场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助学金奖励经费的通知
珠金财〔2009〕11号
关于下拨2009年2月珠海市平沙、红旗
华侨农场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
助学金奖励经费的通知
各镇财政所、计生办:
根据《关于印发〈珠海市原平沙、红旗华侨农场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助学金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珠人口计生〔2006〕94号)的规定。截止至2009年1月底,共批准3047户独生子女家庭享受助学金奖励,其中134户属一次性奖励,2913户属每月50元奖励。现将2009年2月份市、区两级应负担的助学金奖励经费合计96915元下拨到你镇,其中1户属应届普通高考被高校录取的大专生一次性奖励600元助学金,3户本科生一次性奖励1000元助学金;2699户享受每户每月50元助学金奖励,由市、区、镇按30%∶40%∶30%比例负担(详见附表)。请你们收到该款后,连同你镇负担的经费一并拨到各受奖励家庭帐户上。此经费列入2009年度“2011205”款项“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一般预算支出科目。
此经费必须按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如有发现挤占、截留挪用专项资金,则从专项拨补中扣回,并按违反有关财经纪律处理,区将对此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专款专用。
二○○九年二月四日
主题词:农场 独生子女 助学金 通知
珠海市金湾区财政局 2009年2月10日印发
(共印9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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