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政办发〔2022〕76号关于印发南丹县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丹政办发〔2022〕76号《关于印发南丹县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了规范南丹县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各项工作,提高水源保护区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能力,最大程度降低固定源、流动源、非点源和水华灾害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对水源保护区水质的影响。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部令第34号)、《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 公告2018年第1号)等有关规定和《河池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1年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河环函〔2021〕8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特编制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扁坡水库、火幕水库、河边场水库、车河镇灰另河水源地、车河镇红山水源地、吾隘镇威干沟水源地、中堡苗族乡摆金河水源地、里湖瑶族王尚水源地、芒场镇巴平水库水源地等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
三、主要内容
为应对南丹县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采取相应的应急准备措施,并在发生紧急状态后作出响应,以减少环境影响,制定了本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应急响应、后期工作、应急保障。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积极预防,减少危害。构建饮用水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及时控制、消除污染隐患。
(2)整合资源,科学预警。整合信息,准确研判,及时公告,实现饮用水突发环境事件预测预判。
(3)强化能力,充分准备。加强水源地预案体系建设,构建完善的应急指挥平台、联动机制,强化能力保障,全面提升应急能力。
(4)分级响应,妥善应对。政府领导,分级响应,高效处置,减少饮用水突发环境事件损害。
(5)部门联动,社会动员。充分发挥各部门专业优势,共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实行信息公开,建立社会应急联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