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市民政局撤销社会组织登记公告
经查,下列16家社会组织连续两年及以上未参加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其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依法对其实施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名单如下: 1、应城市见义勇为协会 2、应城市膏雕协会 3、应城市矿业协会 4、应城市书画协会 5、应城市石膏行业商会 6、应城市餐饮行业协会 7、应城市三合镇农民用水者协会 8、应城市田店镇农民用水者协会 9、应城市黄滩镇农民用水者协会 10、应城市郎君镇农民用水者协会 11、应城市义和镇农民用水者协会 12、应城市宏程培训学校 13、应城市澳美加培训学校 14、应城市田店镇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 15、应城市陈河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16、应城市东马坊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特此公告。 应城市民政局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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