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区未脱贫户均达到脱贫标准
近日,兴宁区开展脱贫摘帽“双认定”工作,对城区仅剩的6户13人进行入户核验、村民小组(屯)评议和行政村评议,经过核验,该城区仅剩的6户贫困户均达到了脱贫摘帽的标准。
“水干净,无异味,没有杂质,取水也很方便。”在兴宁区昆仑镇太昌村木凳坡的梁嘉敏家,核验小组按照“八有一超”的标准进行核验:梁嘉敏家有稳定收入来源且吃穿不愁、有住房保障、有基本医疗保障、有义务教育保障、有安全饮水、有路通、有电用、有电视看、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已经达到了脱贫的标准,在村民小组评议和行政村评议中,核验小组成员一致举手表决通过梁嘉敏一家脱贫摘帽。
2015年梁嘉敏父亲患病后,家庭因病致贫,父亲病逝,留下正在读书的两姐妹和年迈的爷爷奶奶相依为命。“梁嘉敏读书有‘雨露计划’,有教育补助,这些我们都落实到位。”昆仑镇太昌村第一书记韦武介绍说,“目前梁嘉敏、梁嘉玲两姐妹享受A类低保,住两层的楼房,经核验小组核验达到脱贫的标准。”
“学校有针对贫困生的政策,我在大学申请了助学金,‘雨露计划’对考上本科的贫困生还有5000元奖励。”梁嘉敏感激地说。
太昌村的另一户贫困户黄忠洪、昆仑镇黄宣村六兰坡的张顶妹和三塘镇的3户贫困户经过核验小组现场核验,也都达到了脱贫标准。
尽管贫困户按标准如期脱贫,但是他们该享受的扶贫政策依然会继续享受。“虽然今天对他们进行了脱贫双认定,脱了贫,但是我们脱贫不摘政策、不摘责任、不摘帮扶、不摘监管。”韦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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