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工程系列初级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安排意见
根据工作安排,现就2021年度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做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组织管理
2021年度全县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由陵川县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二、评审范围
申报评审者须是我县各类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从事矿山及其他工程研究、设计、施工、生产技术管理等工作,并符合申报评审条件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是在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并兑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资。
以下人员不得申报:
1.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单位的人员);
2.退休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以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开始收受申报评审材料之日为界);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三、申报评审条件
(一)品德条件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申报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学历条件
申报助理工程师须取得与本人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中专及以上学历。近年取得成人教育专业学历,须与本人从事实际技术工作专业相同或相近,相近专业是指理科、工科专业相关学科,否则不能作为相应任职资格评审的有效学历。
(三)资历条件
须满足以下任意一项:
1.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3.具备中专学历,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四)考核条件
参加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近三年的考核结果均须在合格或称职以上等次。
(五)继续教育条件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适应岗位需要和职业发展的要求,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申报评定任职资格的重要条件。
(六)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说明
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作为申报助理工程师评审必备条件,可自愿提供合格证作为评审的参考依据。
四、申报推荐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个人自主申报。实行职称评聘分离,专业技术人才不受单位岗位限制,符合条件即可申报。
(二)单位民主评议。用人单位成立评议组,对申报人员提交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议,单位根据评议意见,出具鉴定意见。
(三)推荐单位首审。各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本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推荐工作,实行“三公示”制度,即评审条件、个人申报材料、单位鉴定意见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在提交申报材料时,须一并提交公示原件。
(四)严肃申报纪律。本着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签字确认申报人,如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评审资格。
五、材料报送及时间安排
工程系列初级职务评审材料收审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20日。
申报材料:
1.《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3份(陵川县人民政府网);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况表15份(陵川县人民政府网);
3.任职期间内近三年的年度考核表(单位审核盖章);
4.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证明在专技岗位的2021年调薪工资审批表;
5.2021年度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备案表(陵川县人民政府网、仅报送电子版);
6.单位或主管部门提供的三次公示材料并附公示纪实表(陵川县人民政府网);
7.专业技术报告(一式三份,不少于1000字);
8.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9.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岗位和工龄的证明材料;
10.获奖证书和奖励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11.其它相关材料。
以上相关表格材料在***内直接填写打印,纸张一律用A4纸。简况表用曲别针、其他材料用抽拉杆夹子夹好,连同毕业证原件(审验后退回)装入档案袋报送陵川县工信局办公室(联系人:和佳慧,联系电话:6203480)预审,后送评委会复审。
***: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doc
初级任职资格评审简况表.docx
初级任职资格审核备案表.xls
任职资格评审推荐过程三公示记实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