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单位(第二批)及乡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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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9月06日发表
各乡镇人民政府,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管委会:
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规定,结合我县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实际,经依法审查,县人民政府确认12个本级行政执法主体;经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乡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现公布如下:
***:陵川县县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单位(第二批)名单.docx
陵川县乡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xlsx
陵川县人民政府
2021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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