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龙城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编号70(2—34)整改结果公示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70(2—34):2013年、2014年省委委常委会连续两年没研究环境保护工作议题。2015年5月以来,省委、省政府对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认识不断提高,但由于种种原因,在生态环境保护实际工作上投入精力有限,统筹协调不够,抓工作落实的力度不大。
二、整改目标
区各级领导干部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切实做到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
三、整改结果
2017年11月,区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了《******在党的十九次代表大会上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在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和环境保护的重大意义。2018年年初,区委党校举办副科级领导干部培训班,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到培训课程之中。通过培训学习,全区党员干部生态文明素质明显提升,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积极投身美丽龙城建设。
区委、区政府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2017年3月28日,区长办公会议研究讨论了《朝阳市龙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2017年4月26日,区委常委会议传达了省市关于环保督查工作的会议精神并研究了我区贯彻落实意见。2017年10月23日,区长办公会议研究了环保工作,听取了关于空气质量自动检测电1000米范围内的工作职责情况汇报,并对下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2017年12月23日,区委常委会议研究讨论了党委常委会生态文明建设专题会议制度,研究讨论了龙城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2018年2月3日,区委常委会议安排部署了2018年创森工作。2018年3月9日,区政府党组会议学习了******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建立完善了党委常委会生态文明建设专题会议制度和龙城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推动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重点任务落实。
2016年12月30日,成立了龙城区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2017年5月15日,区委、区政府印发了《关于生态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区环保局对生态环境建设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印发了《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关于改善生态环境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对环境质量的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以及各部门单位的具体责任,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环境保护工作合力。
2017年6月13日,区委办公室印发了《2017年度镇街和区直(垂管)部门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实施方案》,2017年8月28日,区考评办印发了《2017年度镇街序列综合考评指标细则》和《2017年度经济建设部门序列综合考评指标细则》,出台了《龙城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纳入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重要内容,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实行严格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区委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受理部门:中共朝阳市龙城区委员会
公示时间: 2018年5月3日至 2018年5月7日
联系电话:3814493
邮寄地址:中山大街二段8号龙城区政府
中共朝阳市龙城区委员会
2018年5 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