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水利局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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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30日发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批示精神,按照省河长办《关于印发辽宁省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2022年1月10日,铁岭市河长办印发了《关于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结合河道“清四乱”,全面排查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道,对妨碍河道行洪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清理整治,保障河道行洪通畅。
整治行动从现在开始到5月31日前,基本完成阻水严重的违法违规建筑物、构筑物等突出问题清理整治;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清理整治任务。同时,要求各县(市)区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责任,提升工作标准,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做好信息报送等各项工作,全面细致开展排查整治,确保消除河道的安全隐患,确保河道行洪畅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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