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4件代表议案被大会列为正式议案
1月18日,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胜利闭幕。我市代表团提交的4件议案被大会列为正式议案。
本次会议,铁岭代表团提交的4件议案全部被大会列为正式议案。这4件议案分别是:兰浩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全省矿山综合治理立法的议案》、檀宏利代表提出的《关于河长制尽快立法的议案》、张晓宁代表提出的《关于修改完善
为确保本次大会开出高质量、开出好效果,市人大常委会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会议组织和保障工作,围绕议案建议提前筹划,组织代表开展相关调研、视察,广泛收集素材,拿出了高质量的第一手资料,为提高议案建议质量奠定了良好基础。
会议期间,我市代表团全体代表心系大局、情牵民生,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满怀推进全省振兴发展的责任感与使命感,集中精力审议大会各项报告,围绕振兴发展、脱贫攻坚、营商环境、农村农业、保障改善民生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并反复研究修改议案建议文本,确保议案建议在格式、内容等细节方面都符合有关规定。3天时间里,我市省人大代表严格遵守大会各项要求,集中精力参会、审议,保持了风清气正的良好会风。一次次发言,体现了我市省人大代表高度的政治觉悟和主人翁意识。一条条建议,勾勒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壮丽图景。
砥砺奋斗正当时,履职为民在路上。当日晚,完成庄严使命的代表们,肩负着振兴发展的新使命返回铁岭。(铁岭日报 记者/张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