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卫生健康委2020年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4月15日,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提案交办会议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和单立新主席的要求,严格按照市政协《关于2020年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事项说明》,切实把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完成,作为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安排,迅速成立组织,召开专门会议部署办理工作,研究制定办理工作方案,进一步健全机制,狠抓关键环节,明确并切实强化工作职责、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办理标准、办理质量。现将办理情况总结如下:
一、办理情况
今年市卫生健康委共收到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交办的政协委员提案22件,其中信件类5件。主要涉及基层医疗卫生事业、中医药事业发展、医共体建设、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医养结合事业、疾控体系建设、医师多点执业、疫苗接种管理、托幼服务体系建设、儿科医师待遇提升、慢性病防治、严防暴力伤医、儿童专科医院建立、严重精神患者救治、县级公立医院投入、三城同创等,基本涵盖了卫生健康工作的方方面面。对于这些政协委员提案,我们在网上办理的同时,全部书面文字答复,并对提案政协委员的辛勤付出和对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在具体办理工作中,严格按照《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法的通知》要求,成立领导小组,指定分管领导,成立专门办公室,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具体措施。经过近3个月的工作,所有17件提案均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按时办结答复率、答复函规范化率、电话联系率、登门走访率、当面征求意见率、座谈率、提案委员网上反馈意见满意率等均达到了100%。5件信件均认真研究,交相关科室,做为工作参考,纳入下步工作计划。通过办理委员提案,不但进一步加快了健康菏泽建设步伐,而且有力推动了卫生健康事业发展。
二、主要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一是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收到重点提案和其他所有提案后,市卫健委立即召开专题会议,专门听取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实施方案汇报,研究办理工作意见。根据委领导责任分工,调整了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同志担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委办公室固定一名同志具体负责办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办理任务的科室至少固定一名懂业务、懂政策、沟通能力强的同志具体负责办理工作。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各业务科室是委员提案的承办科室,根据科室职能具体负责不同提案的办理工作。委办公室为提案办理的牵头科室,具体负责综合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把好政策关、程序关、时效关、格式关、文字关,交办前征求主办业务科室意见,反馈后进行整理,发现问题随时协调解决。三是认真安排部署。为确保办理质量,专门召开了分管主任、牵头科室和承办科室负责人参加的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会议,安排部署提案办理工作,将22件政协委员提案逐件分解到分管领导、承办科室和具体承办人,明确办理时限和工作要求,做到件件有人抓,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办。四是对承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组织承办科室负责人、具体承办人集体学习政协委员所提提案,深刻领会政协委员提案实质,明确办理每一件提案的具体要求。五是将办理工作纳入市卫生健康委年度考核体系,与卫生健康党建、业务懂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
(二)制定工作方案。为切实加强提案办理工作,提高办理质量和水平,我委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法的通知》、市政协《关于2020年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事项说明》等工作要求,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市卫生健康委进一步修定完善了《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办理原则、工作目标、办理要求、办理程序、时间节点、工作措施等,从制度上提供了有效保障。各承办科室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根据每一个政协委员提案的具体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再制定一个具体办理方案,认真开展办理工作。
(三)规范办理程序。办理工作中,严格按照办理程序办理,做到“五定”,即定承办领导、承办科室、承办人员、办复期限和办理质量要求。实行办理工作责任制,从承办开始,到承办答复,再到问题的解决落实,全部按规定程序办理。承办科室形成初步书面答复意见、与政协委员沟通交流、修改答复意见等工作初步完成后,交委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核,进一步规范办文格式、文字等工作,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定签批后,形成正式答复意见,通过菏泽数字政协云平台网站网上回复提案者,并同时将文字版答复以及感谢信交提案者。
(四)加强与提案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在提案办理前、办理中、办理后至少三次及时与政协委员联系沟通。办理前,牵头科室、承办科室主动通过电话、邮件、短信、登门走访等方式与政协委员联系,征求政协委员意见,了解政协委员所提提案的真实想法和目的,使办理工作更具针对性、实效性。在具体办理工作中,与提案政协委员“零距离”接触,面对面交流,共同探讨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意见措施,力求政协委员们对办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确保提案办理质量。形成正式答复意见书后,及时与政协委员见面交流,征求政协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抓好后续落实工作。
(五)积极采纳和落实政协委员提案。通过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有效提高了市卫生健康委工作效率,进一步明确了工作重点和方向,特别是政协委员们的提案,都非常符合我市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对推进我市卫生健康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如,为了全面落实民革菏泽市委等提出的进一步推进全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提案,我委进一步加大了工作力度,在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12条意见》的基础上,将基层医疗卫生健康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推动,作为首要任务来完成。不但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而且加大了人力、物力、资金的投入,基层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迈上了新的高度。又如,结合农工党菏泽市委提出推进我市中医药强市的提案,我委积极谋划,大力推动,全市中医药组织领导全面加强,中医药产业规划正在加紧制定,加紧组建菏泽市中医医疗集团,全力推进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传承工作。6月5日,市委印发《中共菏泽市委关于成立市委促进中医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菏委〔2020〕173号),市委书记张新文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陈平同志担任第一副组长,市委副书记张伦同志、副市长曹升灵同志担任副组长,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等26个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还与中国中医科学院签定合作协议,委托中国中医科学院编制我市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全省领先的中医药特色产业基地。再如,结合田东委员提出的《关于科学有序推进医养结合工作》提案,我市不断强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加大财政支持,在省级补助的基础上,对新建(扩)、改建的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补助标准每张床位分别提高到2000元和900元;对入住的自理、半自理、完全不能自理老年人分类进行运营补助,每人每年为300元、600元、900元。加强医养健康队伍建设,将老年医学、康复、护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卫生人才发展规划,鼓励支持菏泽医学专科学校、菏泽家政学院、菏泽职业学院开设医养结合相关专业,建立医养健康服务人员定向培养机制。探索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协同培训模式,加大对全科医生、老年护理专业护士、健康管理师、养老护理员等人才的常态化培训力度。突出医疗保险支持。全市筹资1014.78万元,确定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家、失能评估专家95人,积极开展面向城乡居民的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全市长护险参保人数53.1万人,占老年人的比例达28.7%。提升居家社区医养服务水平,将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130元。
为最大限度的发挥政协委员提案在推动工作、全面振兴卫生健康事业中的作用,在下步工作中,市卫生健康委将一如既往的办理好每件政协委员提案,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增强办好提案的责任感、使命感,不断完善规范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制度,切实做到认识上再提高、思想上再重视、行动上再迅速,努力开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