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强力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坚持问题导向 靶向精准施策 ——市纪委强力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2017年,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查违纪案件806件,处分1061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其中涉及扶贫领域350件,占总数的43.4%,处分违纪人员487人,占总数的45.9%……这一组组数字不仅说明了过去一年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成效,更表明了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的沉甸甸的政治责任。”市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人说。 坚持问题导向 精准聚焦发力 “大叔,您家危旧房改造享受国家项目补助款了吗?”“享受了,但村主任事后又要去了3000元。”这是市纪委检查组2017年与临洮县窑店镇瓦家寺村村民赵某的对话。 检查组人员在核查时发现,临洮县窑店镇瓦家寺村在D级危旧房改造项目实施中,因符合条件的村民赵某在外地打工,房屋无法自建,经与村主任张某某商定,由张某某负责建设。在房屋主体完工后,张某某以房屋建设资金不够为由,向赵某索要现金3000元,张某某借危房改造吃拿卡要问题属实,受到党纪处理,索要资金退还赵某。 从近几年查办的案件和开展专题调研情况看,脱贫攻坚中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主要表现形式可归纳为以下类型:一是虚报冒领,套取资金;二是吃拿卡要,与民争利;三是索贿受贿,截留私分;四是办事不公,优亲厚友;五是失职渎职,监管缺失。这五类问题,主要集中在危房改造、退耕还林、城乡低保、无息贷款、产业扶持和干部工作作风等方面,涉案人员绝大多数是乡村社干部,虽然违纪数额不多,但侵害对象广泛,且直接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极坏。市纪委在监督检查和执纪审查中紧盯以上5类问题,突出重点、精准发力,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增强了工作实效。 完善责任机制 形成监督合力 “针对我市扶贫领域存在的漏洞和问题,要通过建章立制强化监管,防止问题不断发生。”市纪委负责人强调。 为推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市纪委从健全“五项制度”入手,明确政策、靠实责任,不断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制定出台了《定西市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细则》《定西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问责办法(试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定西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联席会议制度》和《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实施方案》。这些制度的出台,为加强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提供了制度保障。与此同时,各县区也建立责任清单制度,细化了工作措施,形成部门、乡镇、村社脱贫攻坚项目资金管理的责任网络。 “随着职责‘专’起来,我们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确忙起来了,查办的违纪案件也开始增加,老百姓对我们也更加信任,有问题就直接找我们反映……”安定区内官镇纪委负责人说。 在充分发挥县区纪委在查处脱贫攻坚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主力军作用的同时,加强对乡镇纪委履职尽责的督查,促使乡镇纪委人员从其他工作中脱离出来,做到专职专责,集中精力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2017年以来,乡镇纪委查处扶贫领域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222件,问责追究323人。 充分发挥巡察利剑的作用,围绕脱贫攻坚开展巡察,变被动等待为主动出击,及早发现和防止项目资金重复享受、冒名顶替、违规享受等问题,降低干部违纪违规的风险。2017年,组织7个巡察组,对7县区28个重点乡镇开展了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共发现各类问题2513个,排查问题线索1343件。 “近年来,到我们村来巡察的人员多起来了,经常调查了解有没有享受过党的惠民政策,有没有得到过扶贫方面的帮助,愿意听我们老百姓对扶贫工作的意见和反映的问题。我们村党支部原副书记马某某向群众索要‘好处费’的问题,就是群众向巡察组反映后查处的。”陇西县首阳镇石家磨村某村民说。 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依托县区电视台、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定期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举报方式,方便群众举报;落实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党员干部走访制度等联系群众制度,及时发现解决脱贫攻坚中存在的问题。 加大问责力度 保持高压态势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查处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执纪审查的重点,在对问题线索大起底的基础上,实行“三个一律”,即凡是涉及脱贫攻坚的信访举报,一律全批阅、零暂存;凡是涉及精准扶贫的问题线索,一律进行初核了解;凡是反映集中、问题突出的,一律挂牌督办。同时,对群众反映的重点问题,市纪委决定提级办理,先后提级审查问题线索25件,立案2件,处理6人。 2016年,在通渭县马营镇回岔村开展的脱贫验收工作中,由于驻村干部刘某某、党支部书记马某、村委会主任张某某等人工作作风不实的原因,致使该村4户贫困户“被脱贫”,经群众反映查实后,2017年,3人分别受到党纪处理。同时,对回岔村驻村组长令某某实行“一案双查“,追究领导责任,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根据《定西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问责办法(试行)》,对扶贫领域目标任务落实不力、项目资金监管缺位,出现腐败问题的,实行“一案双查“,在严肃查处当事人的同时,对于乡镇和职能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包片包村领导,严肃追究责任,以强有力的问责,推动形成抓落实的倒逼机制。2017年以来,全市针对不落实的事、不落实的人实施问责3***起、48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91人,其中涉及扶贫领域279起,占77%,问责3***人,占76%。 坚持多管齐下 增强震慑警示 “渭源县秦祁乡杨川村在易地搬迁工程项目征地工作中,时任村委会主任邵某某私自将村民马某某、付某某征地青苗补偿款共计3140元克扣,用于个人支出。邵某某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克扣青苗补偿款全部退还……”这是2017年7月,市纪委通报的8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中的一个。 对于扶贫领域的典型案件,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严肃执纪审查、严厉问责的基础上,认真落实《甘肃省纪检监察机关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办法》,坚持多管齐下,采取制发文件、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编印典型案例读本、媒体通报等多种方式,开展多层次、全方位通报曝光,做到对个案点名道姓,不留情面;对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剖析根源,不遮不掩,让搞腐败的人和事无处遁形。2017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召开警示教育会议14场次,通报扶贫领域典型案件88件(次);通过文件、媒体等形式通报典型问题234件,点名道姓410人。其中市纪委通报10批,涉及典型案例60件105人。编印了《定西市扶贫领域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读本》,通过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扩大了执纪审查的政治社会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