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司法局和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检察公益诉讼补植复绿专项活动
春雨过后,万物复苏,正是植树的大好时节。为积极服务全县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强化社区服刑人员管教,扩大公益诉讼实效,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4月9日上午,正宁县人民检察院、县司法局和自然资源局组织山河镇辖区内20名社区服刑人员在永和镇下南村植树造林点开展了检察公益诉讼补植复绿专项活动。县检察院院长张权胜同志和县司法局、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人参加了该项活动,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共栽植云杉大苗240余株。
活动过程中,领导干部和社区服刑人员一起挖栽植坑、摆放树苗、填回土、浇水,一边劳动一边交流,为今春正宁县造林点建成了一个补植复绿基地。看着自己亲手栽植的树苗,参与活动的社区服刑人员纷纷表示今后将不断增强自己的法治观念,更多地参与到林业生态环境建设工作中,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回归社会和感恩社会。
通过本次专项活动的开展,探索建立了符合生态环境实际的司法保护模式,以补植复绿、替代性修复等方式恢复受损的生态环境,进一步增强了社区服刑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