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工商局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
近日,为及时查处房地产、医疗、医疗器械、药品、食品(含保健食品)、化妆品等重点商品、服务的违法广告,着力规范各类户外广告发布行为,净化城市环境,县工商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
专项整治行动从6月中旬至9月中旬为期3个月,整治范围主要是城镇主干道两侧的候车亭、车站、阅报栏、围档、LED显示屏、灯箱、T牌等为载体设置的广告;利用交通工具(公共汽车、出租汽车)的车身广告;重点商圈、沿街店铺、商店(超市)发布的LED显示屏广告、楼宇广告;商铺店招、牌匾。重点整治对象主要是利用敏感人物、敏感事件引发不良政治影响的广告;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的广告;宣传不良风气、倡导不文明消费等不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不符合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要求的广告;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等内容的广告;含有妨碍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等内容的广告以及含有淫秽、色情、迷信等内容的广告。违反《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的广告。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规定,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擅自发布医疗广告,或擅自改变《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工商总局有关规定发布的其他户外广告。另对于在商铺店招、牌匾中使用错别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使用繁体字,使用国家已废止的异体字和简化字、使用国家已废止的印刷字形,等其他不规范使用的语言文字行为,也将责令广告主予以改正。
同时,将通过多渠道开展宣传活动,组织广大户外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健全内部广告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指导,引导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法布者加强行业自律,促使其知晓并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增强自觉守法和诚实守信意识,推动广告自律诚信建设,规范广告市场发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