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种植业恢复生产十条政策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加快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决策部署,尽快恢复种植业正常生产秩序,促进农业农村抓重建、稳增长、促发展、保稳定,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如下。
一、受灾地块农作物管理补助。对受灾农作物统一开展病虫害防控和喷施叶面肥,作业费加药肥每亩补助指导标准25元。
二、绝收地块补种改种种子补助。按照“谁种地、补给谁”的原则,对绝收农田改种所需种子,由县级人民政府统一采购,发放到种植户;或由农户自己购买种子,先改种补种,再核实发放现金补贴。
三、绝收农田整地补助。对绝收农田的实际经营主体,按照“谁整地、补给谁”的原则,每亩补助整地费指导标准50元。
四、制定灾后恢复生产技术要点。组织市县农业专家和技术人员,分品种、分区域、分类别制定农作物灾后恢复生产技术要点。
五、积极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实行县级干部分包县区、功能区,组织市县农业专家和技术人员,采用技术宣讲、现场指导、在线指导、大喇叭、抖音、微信、明白纸等形式,将灾后生产和小麦播种关键技术措施落实到户到田,重点对绝收区域乡村技术骨干培训一遍。
六、加快农田排涝除渍。指导县区、乡镇,广泛动员群众采取疏通沟渠、水泵抽水等措施,尽快排除田间积水,最迟9月15日除涝结束,确保尽快补种改种,同时不影响小麦播种。
七、协调灾后恢复生产物资。对各县区种子、农药、肥料等灾后恢复生产所需物资缺口,积极协调生产和经营企业,开展物资调运调剂,确保生产需求。
八、加快农田水毁工程修复进度。积极争取上级农业生产恢复和水毁工程设施修复项目资金,加快修复灾毁农田,最大限度减少农业生产损失,保障农田设施尽快恢复正常运行。
九、争取金融信贷政策。积极组织受灾经营主体,申请“豫农担—救灾贷”,享受年贷款利率4.25%、免收担保费和年化2%的贴息政策,降低融资成本。
十、协调疫情期间农资运输通行证。积极协调种子、农药、瓜菜等物资运输通行证,确保最大限度降低洪涝和疫情对农业生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