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孝南区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矿山管理,优化矿山布局,提高矿产资源规模开采、集约利用水平,促进矿山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实现孝南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土资源部等十二部委《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41号)、省国土资源厅等十三厅(委、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鄂土资发[2010]05号)和《湖北省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总体方案》、《孝感市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孝感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6~2015年)》、《孝感市孝南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6~2015年)》及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
一、概述
孝南区地处孝感市东南部,东邻武汉市黄陂区,南连汉川市和武汉市东西湖区,西靠云梦县,北接孝昌县。地理位置为东经113°49′30″?114°11′05″,北纬30°45′17″?31°09′43″,国土面积1020平方千米。全区地貌自北向南依次为丘陵、平原和湖区,湖泊众多,河流密集。
孝南区是发展中的城郊型经济区,也是孝感市政治、经济、文化和科技中心所在地。全区辖8镇(新铺、西河、杨店、肖港、陡岗、毛陈、三汊、祝站)、3个乡(朋兴、卧龙、闵集)、4个街道办事处(新华、书院、广场、车站)、2个场(朱湖农场、东山头原种场)、1个开发区和1个经济开发区,人口约83万。
(一)矿产资源概况
孝南区矿产资源贫乏,矿种少,全区仅发现砖瓦用粘土、建筑用砂、地下水、矿泉水等4种矿产,水气矿产(地下水,矿泉水)较为丰富,砖瓦用粘土、建筑用砂矿产资源有一定潜力,矿泉水探明储量330立方米/日,砖瓦用粘土可采利用储量约373.22万立方米,区内矿产资源相对集中,矿产资源分布地区差异较明显,形成不同矿产的相对集中区,城区地下水、矿泉水总量丰富;建筑用砂则主要集中在肖港镇、陡岗镇、杨店镇、祝站镇沿河一带,砖瓦用粘土主要集中在新铺镇、毛陈镇、三汊镇、杨店镇、西河镇等地。
(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基本情况
孝南区矿产资源调查工作始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末期,五十多年来,中央和湖北省地质勘查单位在境内进行了大量的矿产勘查、地质调查和科研活动。全区境内已完成了1:20万区域地质调查等。
孝南区内目前开发利用的为非金属矿产,有砖瓦用粘土、水气矿产(矿泉水)等资源。截止到2008年底,有矿山企业49家,其中省级发证的矿泉水企业2家,年实际开采矿泉水量约1.5万立方米,占用资源储量为330立方米/日;区级发证的砖瓦用粘土矿企业47家,年实际开采量在31.2万立方米左右,可利用资源储量约373.22万立方米。孝南区矿产资源储量、已设采矿权基本情况。
孝南区内目前无探矿权设置。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主要是砖瓦用粘土矿山企业存在开采破坏耕地、影响环境、安全水平不高及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问题。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满足经济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为目的,以优化资源配置和布局结构为重点,以资源为基础、矿权为纽带,调整重置矿业权。在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的基础上,通过收购、参股和适当关闭等方式,对矿山企业依法占有的矿产资源以及矿山企业的生产要素进行进一步整合,形成矿山协调发展的矿产开发新格局,为促进“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型”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资源保证。
(二)基本原则
1、整合与产业结构调整相协调。结合国家产业规划、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优化矿产勘查开发结构和布局,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提高产业集中度,增强产业竞争力。
2、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相衔接。遵循地质工作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统筹规划地质找矿与矿产开发,努力推进勘查与开发一体化。
3、资源效益与环境效益、安全生产相统一。综合考虑各种效益,在发挥好资源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时,实现矿山安全效益和矿区环境效益。
4、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以规划为依据,以资源为基础,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依法推进整合工作。
三、目标任务
(一)整合范围
1、整合矿种:孝南区整合的矿种为砖瓦用粘土矿和矿泉水。
2、整合对象:孝南区所有49家矿山。孝南区整合矿山包括关闭矿山和保留矿山两类。
3、采矿权关闭范围:位于地质环境脆弱区范围内的矿区;开采方法和技术装备落后,资源利用水平低的矿山;生产规模长期达不到到设计要求,管理水平低、存在安全隐患,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较差的矿山。
(二)主要任务
到2010年年底,全区矿山数量在现有矿山总数的基础上减少15个,即将截至2008年底的47家砖瓦用粘土矿山压减到32家,保留矿山在整合中要做好自查、整改等工作。
四、政策界限
(一)关闭的矿山
(1)采矿许可证、安全许可证到期后未依法申请延续或申请未获批准;
(2)资源储量实际已近枯竭,实际开采年限过短;
(3)生产规模长期达不到设计要求、管理水平低、经营粗放、存在安全隐患、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较差的矿山,以及责令限期整改、但拒不整改和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矿山,必须依法采取有效的方式进行关闭。
(二)保留的矿山
(1)矿山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各项证照齐全;
(2)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要求,开发利用方案和生产设计经过相关部门审查认定;
(3)保留后矿山环保、安全措施到位,且保障有力。
(三)预期目标
1、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进一步优化。按照一个矿区(床)只设一个采矿主体的要求,合理设置采矿权。
2、促进矿产资源开发规模化、集约化程度的进一步提高。
3、矿山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化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改善矿山安全生产条件,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4、矿山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按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原环保总局《关于逐步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建立健全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制订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通过进一步推进整合,因矿山开发布局不合理引起的废弃物得到妥善有效处置,污染物集中治理并达标排放,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进一步得到防控。
5、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长效机制初步建立。逐步建立以规划为龙头,以矿业权管理为核心,以准入制度为引导,以矿业权计划投放为调节的矿业权管理制度体系;采用科学的采矿方法和选矿工艺,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明显提高;形成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共同推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部署
(一)方案制定
区政府组织国土资源等部门,依据《孝感市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编制《孝感市孝南区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孝感市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整合指标,并确定关闭的矿区。《实施方案》报市政府批准,省国土资源厅备案。整合实施方案报政府批准后,由区政府组织实施。
《实施方案》实行分级负责,下级落实和分解上级《实施方案》任务。
(二)整合工作重点与要求
我区整合工作重点是整合区内所有砖瓦用粘土矿山。要求到2010年年10月底,全区砖瓦用粘土矿山数量拟在2008年底的47家矿山总数的基础上减少到32家。
我区整合矿种为砖瓦用粘土矿和矿泉水,分别属乙类矿产和水气矿产,辖区内无甲类矿产,不存在甲类矿产矿区整合情况。
(三)检查验收
区政府于2010年10月底前完成对我区内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自查工作,并向孝感市人民政府提交自查报告和申请验收。
(四)进度要求
2010年2月底前,完成《孝南区进一步整合矿产资源实施方案》编写、审查工作,并于3月底前申报孝感市政府审批。
2010年4月1日?10月31日,在省、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区政府负总责,按照批准的进一步整合实施方案,分类制定矿山处置计划,发布矿山整改、关闭公告,同步实施矿山的整改、关闭工作,明确设置矿业权的矿区范围。
六、整合矿区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
根据孝感市对我区整合矿区的要求,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确定对全区49家矿山,关闭15家,保留34家。
(一)资源概况
孝南区矿产资源贫乏,矿种单一,全区开采矿种仅有砖瓦用粘土、矿泉水等2种矿产。
(二)矿业权设置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截止到2008年底,我区设有采矿权49家,分别为孝感市天仙矿泉水有限责任公司、孝感市碧潭饮料有限公司、孝南区毛陈镇团林一砖厂、孝南区毛陈镇团林二砖厂、孝南区毛陈镇新农一砖厂、孝南区毛陈镇新农二砖厂、孝南区毛陈镇新农三砖厂、孝南区毛陈镇五龙一砖厂、孝南区毛陈镇五龙二砖厂、孝南区毛陈镇燎原砖厂、孝南区新铺镇桥西砖厂、孝南区新铺镇魏站三砖厂、孝南区新铺镇大会砖厂、孝南区新铺镇龙店五砖厂、孝南区新铺镇群英砖厂、孝南区新铺镇黄榨砖厂、孝南区新铺镇刘家堰砖厂、孝南区新铺镇六角地砖厂、孝南区新铺镇楼庙砖厂、孝南区新铺镇牌楼砖厂、孝南区新铺镇顺利砖厂、孝南区新铺镇新中砖厂、孝南区新铺镇鲁砦砖厂、孝南区新铺镇鲁岗砖厂、孝南区新铺镇砖厂、孝南区三汊镇昌盛砖厂、孝南区三汊镇永恒宏盛建材砖厂、孝南区三汊镇三合砖厂、孝南区三汊镇红霞砖厂、孝南区三汊镇永福砖厂、孝南区三汊镇砖厂、孝感市孝南区西河镇永兴机砖厂、孝感市孝南区朋兴乡星光村机砖厂、孝感市孝南区祝站镇六屋砖厂、孝感市孝南区闵集乡高庙建材厂、孝感市孝南区朋兴乡五红砖厂、孝感市孝南区肖港镇永华村机砖厂、湖北新厦建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杨店砖厂、孝感市孝南区杨店镇?川周家湾砖厂、孝感市孝南区杨店镇国建机砖厂、孝感市孝南区肖港镇东岳砖厂、孝感市孝南区八一大桥砖厂、孝感市孝南区西河镇四兴砖厂、湖北省国营朱湖农场砖瓦厂、孝感市孝南区西河镇昊兴机砖厂、孝感市孝南区杨店镇凤集砖厂、孝感市孝南区西河镇西河村砖厂、孝感市孝南区祝站镇新力砖厂、孝感市孝南区陡岗镇机砖厂。已设采矿权基本情况见附表2。
主要问题是:砖瓦用粘土矿山企业存在开采破坏耕地、影响环境、安全水平不高及不符合产业政策等问题。
(三)采矿权整合方案
将全区49家矿山分为关闭矿山及保留矿山二类,即关闭矿山15家(均为砖瓦用粘土矿山)、保留矿山34家(见附表3、4、附图1)。
1、关闭矿山
需限期关闭的15家矿山分别位于毛陈镇、新铺镇、三汊镇,关闭矿山企业分别为:
(1)孝感市孝南区毛陈镇团林一砖厂
(2)孝感市孝南区毛陈镇团林二砖厂
(3)孝感市孝南区毛陈镇新农一砖厂
(4)孝感市孝南区毛陈镇新农二砖厂
(5)孝感市孝南区毛陈镇新农三砖厂
(6)孝感市孝南区毛陈镇五龙一砖厂
(7)孝感市孝南区毛陈镇五龙二砖厂
(8)孝感市孝南区毛陈镇燎原砖厂
(9)孝感市孝南区新铺镇桥西砖厂
(10)孝感市孝南区新铺镇魏站三砖厂
(11)孝感市孝南区新铺镇大会砖厂
(12)孝感市孝南区新铺镇龙店五砖厂
(13)孝感市孝南区三汊镇昌盛砖厂
(14)孝感市孝南区三汊镇永恒宏盛建材砖厂
(15)孝感市孝南区三汊镇三合砖厂
关闭矿山主要存在布局不合理、管理水平低、经营粗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较差、矿界内资源已近枯竭,并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等问题,因此对上述15家矿山进行逐步关闭。
2、保留矿山
除上述限期关闭掉的15家矿山,孝南区其余34家矿山为保留矿山。
保留矿山布局符合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和生产设计科学合理,遵守开采总量控制等相关管理规定,且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安全、环保措施到位、保障有力,履行了采矿权人各项责任和义务。
4、完成时间
对整合矿区进行实地调查,对现有矿权人讲明政策法规、原则及整合必要性,协商整合事宜,在2010年10月底前完成15家砖瓦用粘土矿山的关闭工作,关闭矿山所有证照注销,企业退出开采经营,保留矿山做好自查、整改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保障实施。资源整合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区政府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整合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认真履行整合工作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整合工作的领导。建立“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区为基础”与“领导小组组织,国土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同”的双轨责任体制,整合工作由区政府负总责,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国土资源部门牵头,各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能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协调,相互配合,建立共同责任机制,确保整合工作落到实处。加强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违规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进一步规范整合工作中的矿业权审批、项目核准、生产许可、安全许可、环评审查、企业设立等各项管理行为,确保整合工作有序推进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摸清整合区域内的矿产资源状况,开采现状和矿业权设置情况,负责依法划定矿区范围,依法办理采矿许可证;环保部门负责对严重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矿山企业依法提请当地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矿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对整合后保留矿山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核,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公安部门负责整合矿山爆炸物品管理工作,及时依法处置关闭矿山的爆炸物品,依法核定整合后保留矿山的爆炸物品用量;电力部门负责资源整合期间的供电与断电管理;监察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对整合工作中存在的滥用职权、失职渎职、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查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检查、推进落实。加强对整合工作的检查,全面清理排查矿业权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整合工作力度,扎实开展整合工作。切实抓好整合实施方案的编制并严格审查,确保整合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注重策略,耐心细致地协调各方利益,先易后难,重点突破,全面推进。对已列入整合范围的矿业企业,无故拖延整合的,要督促其限期开展整合;对借整合名义实施开发建设或非法生产的矿山企业,有关部门要通过联合执法给予严厉打击。
(四)健全制度、加强督导。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建立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有关问题,推动整合工作扎实开展。严防整合矿山弄虚作假、超能力生产。区国土资源局等相关部门,要加强政策研究,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矿产资源规划、矿业权市场准入、矿业权管理、矿产资源有偿使用、矿业权市场配置、矿产资源收益分配、安全保障、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补偿及执法监督等配套制度,切实加强对整合后砖瓦用粘土矿山企业的监管,巩固整合成果,提高矿产资源管理水平,促进矿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1、落实专项工作经费
资源整合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区政府从财政安排专项工作经费,以确保经费落实。
2、明确工作流程
对整合后的保留矿山,在办理相关证照时,国土资源、环保、安监、煤炭、工商等部门要简化程序,集中审批。对整合后保留矿山资源储量、生产规模、开采技术、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达不到要求的,不予审批发证。
3、明确办事程序
采矿权的审批工作,要严格按照发证管理权限进行,不得越权或变相越权发证。
4、明确应参与整合矿山和责任
按照实施方案被列为整合对象但不愿参加整合的矿山,其有关证照到期后,相关部门不再为其办理证照延续、变更手续。由当地政府依法收回纳入整合范围;资源整合涉及的采矿许可证等证照的换发与审批登记手续,以矿区为单位集中申报办理。
5、制定相应应急措施
根据矿产资源整合工作的特点,分别对整合矿山制定相应应急措施,保证整合工作顺利开展。
(五)积极引导、扶持重点。遵循扶优扶强的方针,支持区内骨干矿山企业分片主导主要矿区资源开发,推动矿产资源进一步向开采技术先进、开发利用水平高、安全生产装备条件优良和矿区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的优势企业集聚。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开发布局、矿业权市场准入、矿业权市场配置、矿业权价款收益分配、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补偿等配套制度。切实加强对整合后保留矿山的监管,巩固矿产资源整合成果,有效地建立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的长效机制,促进矿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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