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河镇2017年度区委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于2017年10月30日至11月30日对马河镇扶贫领域进行了专项巡察,指出了我镇有关工作存在的问题,镇委、镇政府高度重视此次巡察工作,坚决落实扶贫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立说立行,切实整改,已整改落实。根据巡察要求,现将整改落实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一、部分扶贫项目没有发挥经济效益
1.光伏发电项目。全镇共建光伏发电基地5个,截止2017年底,共发电23.04kwh,补贴10万元。目前,电价补贴已到位,国网补贴未到位。镇政府已与区经信局联系,加强争取政策性补贴款项指导。
2.种植产业项目。一是镇、村与香菇合作社沟通,合作社迅速加大投入,扩大规模,已新制香菇袋料15万袋,香菇大棚已完全使用。二是已梳理扶贫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及扶贫资金收支情况,建立收支明细表,明确每笔资金使用情况,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力度。三是合作社应缴2016年和2017年分红资金已足数缴纳。同时,2018年截至目前已吸纳贫困户长期务工5户6人,临时务工10户11人500人次,支付报酬80-100元/人.天,并为有需求贫困户免费提供香菇种植技术服务。
二、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
3.贫困户危房改造资金未到位。镇、村严格危房改造程序,31户危房改造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
4.项目资金未到位。经镇财政部门核实,专项扶贫资金已于2017年底拨付。
三、镇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存在空白
5.镇纪委监察、财政等部门对财务管理、项目建设过程、项目收益成效等情况监管不够。一是镇纪委加强人员力量配备,3人专职,镇纪委书记1人,镇纪委副书记1人,镇纪委纪检干事1人。二是镇纪委切实提高认识,找准职责定位,履行监督职责,充分发挥村级纪检委员监督职能,要求纪检委员全程参与村级项目建设,村级重大事项讨论等,做到监督全覆盖。三是镇财政所强化“村账镇管”制度,规范各村财务管理,加强村级财务专员培训,提高村级财务管理水平。四是镇纪委强化村级财务公开制度,对村级每季度财务公开进行监督,引导广大群众发挥监督合力。
中共马河镇委员会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