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工程争议解决新机制助力营商环境提质增效合作区粤港澳工程争议国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粤港澳工程争议国际调解中心。
8月8日上午,由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指导成立,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工作办公室社会事务局准予登记设立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粤港澳工程争议国际调解中心(以下简称调解中心),在横琴·澳门青年创业谷揭牌成立。
整合资源 引入先进调解规则
合作区目前在建工程项目有100多个,其中不乏来自香港、澳门的跨境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调解中心理事长马九红介绍,由于三地的法律文化、招投标惯例、工程建设规范不同,工程争议会成为制约跨境投资工程健康发展的一个主要因素。
在此基础上,由粤港澳三地工程及国际调解领域资深专业人士联合发起创办的调解中心,业务涵盖工程争议调解和相关咨询服务、调解政策探索和理论研究、组织开展工程调解相关专业指导工作和学术交流活动等,将通过整合粤港澳三地行业性、专业性调解资源,引入国际化先进调解规则,为合作区工程领域商事主体提供高质量、便利化的工程争议解决服务。
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代理局长张国基表示,调解中心的成立是合作区贯彻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提出的“建立完善国际商事审判、仲裁、调解等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的具体举措之一,同时为完善合作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培育工程领域调解服务品牌等提供了探索样板和研究平台。
调解中心主任胡祖杰、副理事闫澍分别作为澳门方和香港方代表发言。他们表示,澳门及香港调解员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运用调解技巧和经验,积极与粤方调解员共同参与行业调解,全力发挥跨境联合调解模式的特殊功效,助力粤港澳工程争议的高效化解。同时,调解中心将发挥桥梁作用,为三地建设工程和纠纷调解行业创造更多沟通交流机会,通过区域的互补发展,进一步推动新形势、新要求下三地工程和调解专业领域的加速融合。
调解先行 高效化解工程争议
澳门土木及结构工程师学会副理事长周子键告诉记者,综合利用诉讼、仲裁与调解等多元化方式解决工程争议是近年来的主要趋势,在香港、澳门,选择调解来化解工程争议已比较普遍。相比仲裁或法院诉讼,调解可将化解争议的时间跨度从几年压缩到几个月,耗时更短、成本更低。其次,调解中心的调解员既熟悉国际调解知识,同时又是工程领域的专业人士,有助大大提升调解的效率和公信力。
马九红介绍,在运用先进的国际调解方法促进调解的基础上,根据工程项目的唯一性、复杂性等特点,调解中心创新性地提出专家评估促进式调解。
马九红透露,调解中心今后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服务好粤港澳大湾区国内外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致力于促成工程争议和解。二是发挥行业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一方面为建筑行业的规范化提供专业咨询,避免工程争议的发生;另一方面通过举办调解研讨会、培训会等方式将调解的优势广而告之,令其逐渐成为化解纠纷的首选。三是先行介入工程争议调解,将关口前移,降低付诸仲裁、诉讼数量,节约行政资源,为建筑行业的平稳顺利发展保驾护航。
据介绍,调解中心投入运行后将采取市场化运作,依托一支既熟悉国际、国内商事调解事务,又深谙工程领域的国际调解员队伍,积极推进粤港澳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探索和创造更多可复制推广的工程调解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推动合作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创新实现新突破,为建筑行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助力合作区营商环境提质增效。
(来源:珠海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