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考核的通知
关于举办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考核的通知
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未取得相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上岗作业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为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同时为县域内需要取证和复审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提供方便,我局决定请宜昌市特种设备专业培训机构来我县举办一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班,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项目和对象
培训项目为锅炉、压力容器(含空压机)、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场(厂)内机动车辆(含挖掘机、装载机等);培训对象为前述项目新取证和持有在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需复审换证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分项目培训特种设备的基本原理及安全技术;相关法规、标准简介;安全操作技能;紧急情况处理及事故案例分析。
三、资料准备
(一)取证:需准备如下资料:1、盖单位公章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申请表》;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学历证明复印件;4、一寸免冠照片3张。
(二)复审:需准备如下资料:1、盖单位公章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复审申请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上应有单位聘用记录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请表请到宜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中心。网址:http://www.yczl.gov.cn。
四、培训及考核费用
按照鄂价费[2007]17号(湖北省物价局、财政厅发文)规定:培训考核费取证:每人450.00元;复审:每人240.00元。
五、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11年4月中旬,具体日期提前一周电话通知。
培训地点:湖北兴发化工集团白沙河化工厂,在南岸厂区和北岸厂区2个教室分项目培训。
六、各相关单位接此通知后,请迅速落实取证及复审人员报名并准时参加培训考试。报名地点:兴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四楼特安股,联系人:王大成,联系电话:139****3700 0717-2587986
二0一一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