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木元等任职的通知
各街道劳动管理办、劳动保障事务所,局属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
张木元任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法制科科长;
樊星任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就业促进科科长;
陈巧华任龙岗区人力资源局人力资源配置科科长;
赵春菊任龙岗区人力资源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科长;
肖静华任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公务员管理科科长;
黄学致任龙岗区人力资源局职员与雇员管理科科长;
叶华生任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工资福利科科长;
蔡振华任龙岗区人力资源局综合管理科科长;
陈德鸿任龙岗区人力资源局信访科科长;
江月和任龙岗区劳动监察队队长;
陈科任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办公室副主任;
戢太雷任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法制科副科长,试用期至2011年12月26日;
廖政华任龙岗区人力资源局人力资源配置科副科长;
徐公金任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公务员管理科副科长,试用期至2011年12月26日;
邓克武任龙岗区人力资源局信访科副科长;
吴德睿、赖瑞聪2人任龙岗区劳动监察队副队长,试用期至2011年11月29日;
黄素敏任龙岗区劳动监察队副队长,试用期至2012年1月5日;
林楚锋任龙岗区劳动监察队监察一室主任(副科级),试用期至2012年1月5日;
王晓鹏任龙岗区劳动监察队监察二室主任(副科级),试用期至2011年11月29日;
刘向明任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立案调解庭庭长(副科级);
吕欧任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审理庭庭长(副科级),试用期至2011年11月29日;
缪共成、黄伟灵、张强、陈健柳、黄晓椿、刘浏枫、吴巍、江添平8人任龙岗区人力资源局主任科员;
陈玮、龙佳、廖志雄3人任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副主任科员;
郝月珍、赖陆洋、朱楠、石磊、王昌稳5人任龙岗区人力资源局科员。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