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津镇全面推行河库长制的实施方案
东津镇全面推行河库长制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系列***精神,认真贯彻***、***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
根据我镇领导干部分工,结合我镇河流、水库实际,现任命镇级各河、库长如下:
第一总河库长:魏迎庆 总 河 库 长: 王 冕
副总河库长:王平
汉江东津段河长:王 平 唐白河东津段河长:阮洁
滚河东津段河长:马 慧 淳河东津段河长:夏新兵
浩然河东津段河长:李高见 王家河河长: 王晓军
秦咀水库库长:马慧
兴隆坝水库库长:胡勤涛 肖坡水库库长:吴勇
戎岗水库库长:朱剑波 胡沟水库库长:阮洁
张岗水库库长:王道明 上寨水库库长:朱剑波
安子岗水库库长:高长林 筛子坝水库库长:张乃荣
胜利坝水库库长:莫春荣 团结坝水库库长:樊成秀
肖岗水库库长:王晓军 兰垱水库库长:夏新兵
瑶山水库库长:王平 王湾水库库长:唐勇
陈冲水库库长:唐勇 红石岩水库库长:朱小泉
宋台水库库长:王梅 张垸水库库长:李高见
根据各村干部任职情况,村级河库长任命如下:
汉江陈坡段河长:唐传统 汉江樊营段河长:樊金强
汉江东津社区段:樊仕全 汉江祁巷段河长:吴萍
汉江上营段河长:李德庆 汉江一社段河长:汪海波
汉江二社段河长:赵彪 汉江上州段河长:刘耀红
汉江中州段河长:刘长富 汉江下州段河长:刘江华
汉江王寨段河长:刘洪杰 唐白河孙王营段河长:王云林
滚河七里段河长:张旭 滚河张咀段河长:张青春
滚河朱营段河长:郭开志 滚河唐店段河长:杨小林
淳河肖岗段河长:肖光亮 淳河崔胡段河长:张家勇
淳河覃湾段河长:刘全雄 淳河前岗段河长:王国超
淳河秦咀段河长:邹建生 淳河唐冲段河长:秦成才
淳河淳河段河长:张志勇 淳河庄冲段河长:吴时堂
淳河魏李段河长:吴时社 淳河李湾段河长:曾兆香
秦咀水库库长:邹建生
兴隆坝水库库长:孙国强 肖坡水库库长:唐志勇
戎岗水库库长:周传红 胡沟水库库长:郭安义
张岗水库库长:郭安义 上寨水库库长:周传红
安子岗水库库长:刘明启 筛子坝水库库长:唐志勇
胜利坝水库库长:刘万忠 团结坝水库库长:刘万忠
肖岗水库库长:肖光亮 兰垱水库库长:张志勇
瑶山水库库长:吴时社 王湾水库库长:王付国
陈冲水库库长:王付国 红石岩水库库长:叶宗启
宋台水库库长:叶宗启 张垸水库库长:叶宗启
河库长职责:第一总河库长对本镇河库长制工作承担总督导职责;总河库长、副总河库长负责领导、推进本镇河库长制工作,承担总调度职责,并负责对各河库长进行督导、考核;镇级各河库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库的管理和保护工作,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围垦河库、非法设障、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破坏航道、电毒炸鱼、违规养殖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专项清理整治,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对跨行政村的河库管理进行协调,明确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关系;对镇级相关部门和村级河库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协同配合,保障河库长制实施。村级各河库长应提高责任主体意识,按照镇级河库长或河库长制办公室的要求,完成交办事项,并接受镇级河库长或河库长制办公室的考核。
一、 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坚持党政领导、分级负责;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坚持属地为主、保障投入;坚持依法管理、严格执法;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
(二)总体目标
经过3至5年的努力,全镇入河库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河库环境明显改善,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基本达标,黑臭河、黑臭库基本清除,河库面积不萎缩,功能不退化,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建立河库长效管护机制,有管护机构、有管护职责、有经费渠道、有管护标准、有考核制度。
河流管护目标:主要河流水生态明显改善。到2020年,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75%以上,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5%以上;汉江干流水质总体稳定在Ⅱ类,汉江支流纳入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3%以上,其他河流水质达到Ⅲ类以上;重要河道管理范围内可绿化面积绿化率达到95%;完成河道管护空间划定和水域岸线登记工作。
水库管护目标:重要水库水质明显改善。到2017年底前,集中饮用水源水库水质不低于Ⅲ类标准;到2020年底前,所有水库达到水域功能水质标准。完成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界确权。
二、主要任务
(一)摸清河库现状。
要摸清河库现状,建立一河(库)一档,内容包括:河流流域面积、长度、流经区,镇,村名称、库容等基本信息;要根据不同河库存在的主要问题,明确解决方法、保障措施,落实“一河(库)一策”。 [责任人:王冕、王平、肖金友等,完成时间:8月底前]
(二)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
镇、村两级河库长均应配合上级监督考核。到2018年,争取使全镇年用水总量、万元地区生产总值和万元用水量达到国家要求的控制标准,将水功能区的纳污能力,功能区的允许纳污总量控制在上级核定的范围之内。落实水资源管理“四项制度”,严守“三条红线”。进一步落实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和有偿使用制度,积极探索水权制度改革。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工业、城镇、农业节水。[责任人:王冕、王平、夏新兵、肖金友、赵拥军、汪国成等]
(三)划定河库水系生态空间。
依法划定河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2018年底前完成市级河库保护名录的河库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完成汉江、唐白河及滚河、淳河、秦咀水库水域岸线登记工作,依法划定岸线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和开发利用区;2020年底前完成其它河库相关工作。加强河道采砂管理,依法做好采砂许可工作,规范和整顿砂场、码头。加强涉水事务管理,严格依法依规履行报批程序和行政许可。[责任人:王冕、王平、夏新兵、肖金友、赵拥军、汪国成、李海军等]
(四)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
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湖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和《襄阳市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严格入河库排污口监督管理,开展入河库污染排污口调查。加快实施河库排污口截污治理,按照轻重缓急制定治理方案和实施计划,有效控制河库水体污染,确保污水无直排。加强对企业污染、村镇生活污染。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水产养殖污染、城镇污水处理,综合整治农村水环境。加强增施有机肥和测土配方施肥,减少化肥使用量,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建立河库生态补水长效机制。加强河库跨界断面、主要交汇处、重要水域水量、水质和环境等监测工作,强化突发水污染处置应急监测措施。严格环境敏感区、生态脆弱区、水环境恶化区域水污染排放标准,从源头杜绝河库水体污染。[责任人:王冕、王平、夏新兵、肖金友、赵拥军、汪国成等]
(五)强化水环境治理、推进水生态修复与保护工作
建立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按照水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治理,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2018年全部达到规范化标准。加强河库水环境综合整治,建立健全水环境风险评估排查、预警预报与响应机制。加快城乡水环境整治,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大力推进生态乡镇、生态村和绿色小康村创建活动,禁止非法填河(库)造地、截弯取直、拦汊筑坝等破坏水生态环境的建设行为。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因地制宜建设亲水生态岸线,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构建自然生态河库。加强河库、湿地生态修复和保护,维护河库生态系统完整,禁止非法侵占自然河道、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在统筹规划的基础上,大力实施河库水系连通工程,稳步实施退田还河还湿、退渔还库,恢复河库水系的自然连通。落实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力度,大力推进坡耕地、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加强河库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建设。[责任人:王冕、王平、夏新兵、肖金友、赵拥军、汪国成等]
(六)加强监管。
加大河库管理保护监管力度,建立河库日常监管巡查制度。落实河库管理保护监管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利用信息技术加强河库实时监测监控,掌握河库岸线动态变化和开发利用情况。对发现的涉河库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上报,并移交有执法权的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厉打击涉河库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设障、捕捞、养殖、采砂、采矿、围垦、倾倒废弃物和非法侵占水域岸线、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活动。[责任人:王冕、王平、夏新兵、肖金友、赵拥军、汪国成、李海军等]
三、组织形式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库长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各相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组成,总河库长、副总河库长为联席会议召集人,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建立各部门信息共享和事故联合应急处置制度,形成各部门密切配合的联动机制。
(二)设置河库长制办公室。
河库长制办公室设在镇水利站,成员由水利站工作人员兼任,承担河库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落实河库长确定的事项,负责河库长制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拟订河库管理和保护制度及考核办法、监督各项任务落实、组织实施考核等工作。对村级河库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察,督促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河库管理保护工作。
四、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相关单位、村要把全面推行河库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司其责,采用可行办法,采取得力措施,确保河库长制各项目标如期实现。
(二)建立经费保障机制。
落实公共财政对河库管护的投入,建立长效、稳定的河库管理与保护投入机制,重点保障水质监测、规划编制、信息平台建设、河库确权划界、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巡查保洁人员经费。探索建立建设项目占用水域、岸线补偿制度。
(三)建立监督考核机制。
镇政府将河库管理与保护列入对各相关单位、村的目标责任考核,同时接受区管委会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四)建立奖惩问责机制。
河库长制考核结果与财政资金投入和干部实绩挂钩。对成绩突出的河库长予以通报表扬,对考核优秀的单位、村,在河库管护项目安排和资金投入上予以优先考虑、重点倾斜。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河库长,在规定时间内向总河库长作出书面报告,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由总河库长约谈,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要减少上级财政资金投入。对因失职、渎职导致河库资源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追究责任。
(五)建立公众参与机制。
加大对全面推行河库长制的社会监督力度,通过各种宣传方式向社会公告河库长名单,在河库岸边显著位置竖立河库长公示牌,标明河库长职责、河库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聘请当地群众代表担任社会监督员,定期对河库治理和管理保护效果进行评价。建立河库保护信息发布平台,依法公示,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畅通公众投诉渠道。
(六)建立舆论引导机制。
广泛宣传实施河库长制的重要意义。在机关、学校及各类社会组织中普遍开展生态文明教育、河库生态管理保护、用水节水教育,增强河库保护生态意识。加强对河库管理保护先进典型的总结推广,增强社会各界河库保护责任意识、参与意识,营造全民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河库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