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召开第10次常务会议
5月14日下午,县委副书记、县长佘俊臣主持召开县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党内监督条例》,听取关于我县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行动方案等情况汇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利,副县长杨洪国、顾锡芳、闫伟、金陵、郑东升等出席,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学龙、县政协副主席王松年应邀列席。
会议首先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党内监督条例》。佘俊臣指出,《行政诉讼法》是规范政府行为的一部重要法律,对于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各级行政机关要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遵守行政程序,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党内监督条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指引,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统一要求,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带头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会议听取了关于我县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行动方案有关情况汇报。就贯彻落实好我县乡村振兴战略,佘俊臣提出几点要求。一要认真学习领会消化吸收******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系列讲话精神,落实好中央、省市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的***和部署,联系宝应实际,既着眼于全面落实好上级要求,又着眼于放大我县的农业优势;既着眼于补齐我县发展的短板,又着眼于打造我县的特色。二要立足我县实际,明确发展定位,加快谋划我县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路径和具体举措,让优势更优、短板拉长,切实解决一批农业农村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三要立足远近结合,确保各项工作掷地有声、落到实处。
每项工作要把长远目标和年度工作相结合、宏观部署与微观入手相结合、重点工作和面上推进相结合,目标要愿景化、行动要具体化,切实推动全县农业更强、农民更富裕、各类服务体系更健全和一二三产高度融合。
会议还研究讨论了关于深入实施“宝地英才集聚计划”加快推进人才强县强镇战略的政策意见(试行),关于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意见,关于宝应县住宅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实施意见,关于宝应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专项规划、宝应县餐厨废弃物处理规划、宝应县建筑垃圾处理规划,关于宝应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