岫岩满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岫岩县镁产业综合治理环保工作方案的通知
岫环发〔2018〕3号
偏岭镇、大房身镇、石庙子镇、药山镇、黄花甸镇、哈达碑镇、大营子镇、杨家堡镇、三家子镇政府及各镁制品企业:
为认真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根据辽宁省镁产业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全省镁产业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辽镁〔2017〕1号)、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全省镁产业综合治理环保工作方案》的通知(辽环函〔2017〕413号)、市环保局制定的《鞍山市镁产业综合治理环保工作方案》(鞍环保函[2018]1号),结合我县实际县我局制定了《岫岩满族自治县镁产业综合治理环保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乡镇政府环保员要将此文件下发到每一个镁制品企业,并做好文件签收工作,并将文件签收表备案到县环保局。
联系人:王忠元 联系电话:7900099
传真:7834003 电子邮箱:xyxzhjjc@163.com
岫岩满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