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执法大队依法拆除一违章建筑
违章建筑不仅影响市容环境,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1月19日,县城管局行政执法大队依法对城区一处违章建筑进行强制拆除。
据了解,该违章建筑位于城区乐意路60号,当事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加建一层房屋,建筑面积94平方米,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县城管局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多次制止,并于2020年11月11日向当事人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整改,但当事人抱着侥幸心理,依然继续偷建抢建。
拆除现场,执法人员首先设立了警戒线,确保拆违时周边行人的安全,同时,拆违行动还邀请了县市民观察团和铁桥社区工作人员共同参与。当天下午4时许,本次拆违行动圆满完成。
编后
违法建筑是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这样的建筑影响市容,带来诸多问题,尤其是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令人关注。切不可因一己之私,挑战法律底线,影响城市发展。
相关执法部门也一再提醒广大市民,对违法建筑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发现一起,执法部门将严厉查处一起;对屡教不改的市民,执法部门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将其纳入人员失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