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绵竹市民政系统打非治违执法检查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股室、各下属事业单位:
为全面深入开展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依法治理、依法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保障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现将《绵竹市民政系统“打非治违”执法检查专项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绵竹市民政局
2022年6月8日
绵竹市民政系统
“打非治违”执法检查专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绵竹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绵竹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竹安委〔2022〕5号)、《绵竹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竹民发〔2022〕28号)精神,全面深入开展绵竹市民政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执法检查工作,有力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消除事故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法治思想、******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强化依法治安,运用法治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紧盯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和关键环节,务实做好安全执法,严格落实停产整顿、联合惩戒等有效措施,集中打击、整顿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倒逼民政机构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对重点机构检查执法率达100%,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
为联合执法查处率达100%,对检查发现存在安全生产问题机构的整改复查率达100%。通过联合执法检查,达到全面整治重大隐患,大幅减少“三违”行为,实现民政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明显加强,安全管理水平大幅提升的目标。
三、主要任务
从5月开始至12月结束,重点围绕养老服务、殡葬服务等重点机构(企业)“三违”行为、消防、燃气、食品、房屋安全以及民政在建项目等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内容如下:
(一)殡葬服务机构
1.检查殡葬服务机构建筑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情况;
2.检查特种设备使用情况;
3.检查服务质量安全情况。包括安全标志使用、房屋建筑安全、食品安全、殡葬信息管理制度落实等情况;
4.检查经营性公墓内堡坎、坡道等是否存在倒塌、松垮风险等情况,检查是否有完善的汛期应急方案;
5.检查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期检测、
维修情况;
6.检查开展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定期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消防安全培训等情况;
7.检查燃气管网、电气线路、易燃易爆品管理、油库等重点设备、场所安全管理情况。
(二)养老服务机构
1.检查养老机构建筑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情况;
2.检查特种设备使用情况;
3.检查服务质量安全情况。包括安全标志使用,养老护理员培训,昼夜巡查、交接班制度实施,老年人个人信息和监控内容保密制度实施,污染织物单独清洗、消毒、处置,入住养老机构服务安全风险评估等情况;
4.检查是否存在涉嫌非法集资、养老服务诈骗、预收费等行为;
5.检查从事医疗、康复、消防等服务人员从业资格情况等;
6.检查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检测、维修,开展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定期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消防安全培训等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统筹推进。各股室、下属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结合本业务领域安全监管实际,迅速行动,切实将此次执法检查与消防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城镇燃气安全整治行动有机结合,同步部署,同步开展。要坚持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完善联合执法协调机制,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作的良好局面。
(二)严守纪律要求。各股室、下属单位要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和“三带三查”(带着专家查、带着执法查、带着媒体查,查深、查细、查实)模式开展执法检查。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法干预行政执法、插手具体案件办理,打造公正严格执法、尊法敬法守法的良好执法环境。执法人员要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在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严格规范执法检查全流程,严格规范执法办案全流程行为。
(三)营造浓厚氛围。各股室、下属单位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营造强大声势,重点报道执法现场、执法成效和典型案例等,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和机构,放大查处效果,形成震慑效果。要坚持执法与普法相结合,“谁执法、谁普法”,教会机构查找风险隐患,提升机构本质安全生产水平和执法公信力。要拓宽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举报安全隐患,形成全面安全意识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逗硬奖惩。我局拟将本次执法检查工作纳入2022年度重点民政工作综合评估考核。对组织开展不力、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各“打非治违”执法检查小组在检查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报送开展情况及宣传报道情况,每月18日前将相关材料报市局办公室。12月12日前报送本次专项工作总结,总结简明扼要、内容充实、数据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