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中小民生项目取消环评审批
本报讯(记者李海英)8月6日,记者在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知,沈阳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今年年初以来,市环保局共出台了5项新政。
优化房地产开发项目环评审批
为提升服务效能,市环保局全面优化房地产开发、宾馆酒店、办公用房项目环评审批,推出了100万平方米以下改为报告表,2万平方米以下改为备案登记;所有以上项目不再进行技术评估和验收监测,取消验收环节所有收费;环评报告编制统一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等系列政策。
商店药店理发美容等环评审批豁免
从事前审批变为事后管理。为促进行业发展,惠及民生,市环保局对环境影响轻微的建设项目从事前审批改为事后管理,取消了电力、道路交通、农林牧渔、水利、城市基础设施、社会事业与服务业等七大类,包括农田灌溉、菜篮子工程、城市道路维护、老旧小区改造、商店药店、理发美容等51项中小民生项目的环评审批,实行环评审批豁免。
建立合理的排污费免征制度
鼓励中小微企业自主创业,对一些具备条件的企业不再征收排污费,让百姓实实在在地享受改革带来的“红利”,这是建立在沈阳市市政污水治理等城市建设基础设施趋于完善的基础上的。
沈阳建立合理的排污费免征制度,对不具有以下情况的:即污水未进市政管网、使用燃煤设施、噪声超标扰民、涉及危险废物的宾馆、餐饮、商场超市等所有服务性行业,不再征收排污费,也不需要进行排污申报登记。
重点排污企业排污费核定公开
全面实施环境信息公开制度。通过市环保局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及媒体环境专刊等方式发布沈阳市空气环境质量实时信息、国控重点排污企业环境监测信息、环境违法企业查处信息及重点排污企业排污费核定、征收信息等;全市“12369”环保投诉统一受理平台于5月12日正式投入运行,改变了过去运行近10年的各区县(市)环保局“12369”环保热线分散接听受理模式,实现了环境投诉举报统一受理、统一调度、统一反馈,扩大公众监督渠道;进一步完善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开展了106家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评价工作,评价结果将于近期全面对社会公开公示。
环境污染实行环保与公安联动
落实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建立环保、公安、检察院联动机制,制定实施《沈阳市打击环境污染犯罪确保环境安全专项法监察工作方案》,对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企业(简称两危企业)、重金属、制药、电镀等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共同打击环境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