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英山县脱贫户和监测户常态化联系全覆盖机制的通知
英农组办发〔2022〕3号
关于建立英山县脱贫户和监测户常态化联系
全覆盖机制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英山经济开发区,县人武部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和各人民团体: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根据《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
一、常态化联系责任人
(一)明确常态化联系责任人。全县各级驻村工作队负责对驻点村所有的脱贫户和监测户开展常态化联系;对没有派驻驻村工作队的村,按照乡镇统筹调配,乡镇联村干部牵头,会商各村联系单位、村“两委”,安排县直联系单位、乡镇联系单位、乡镇联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村“两委”成员一起包保联系脱贫户和监测户,确保一户不漏,实现全覆盖。
(二)加强对监测户的联系帮扶。监测户联系人选派要以乡镇、驻村工作队和派驻单位等党员干部为主,村“两委”班子成员等为辅。原则上,每个监测联系人帮扶监测对象不超过3户。监测联系人要参与监测对象帮扶计划制定、申报和实施,每月至少一次电话联系、每季度至少一次入户走访,及时了解监测对象家庭状况,***帮扶措施落实情况。
(三)建立好联系台账。各乡镇统筹安排,根据《党员干部常态化联系脱贫户和监测户一览表》(***1)、《党员干部常态化联系脱贫户和监测户统计表》(***2)填报要求,于五月底前做好登记台账(***1,2一式三份,驻点村、联系单位、乡镇振兴办各留存一份)。各乡镇于五月底前,将***1、2分别汇总、复核后统一报送至县乡村振兴局社会扶贫股存档备查。后期常态化联系责任人涉及个别调整的,由乡镇负责报备,严禁造成联系漏人、漏户的情况发生。
二、常态化联系工作方式
常态化联系责任人要通过采取线上联系、定期走访、集中入户等方式,对脱贫户、监测户开展常态化联系。一是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经常线上联系;二是对包保联系的脱贫户每半年至少入户走访一次,对包保联系的监测户按照监测户联系帮扶要求执行;三是每年10-11月份集中走访联系户,查看联系户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情况,对联系户收入情况进行核实;各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要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建立领导班子成员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进一步明确班子成员联村工作责任,重点关爱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困难户等,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建立好相关信息台账;各常态化联系责任人要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积极宣传相关政策,动员联系单位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对所联系的脱贫户、监测户开展针对性帮扶,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返贫致贫现象。
三、常态化联系工作保障
各乡镇、各县直单位要高度重视对脱贫户和监测户常态联系工作,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按照时间节点抓好工作落实,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开展联系帮扶工作。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常态化联系工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内容,不定期开展暗访督查,对工作不力的将通报批评。各联系单位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入户走访,涉及的生活补助、交通补助由联系单位负责,实行定额包干管理。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60元;交通费用依据联系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距离联系单位所在地的远近确定:10公里以内的每次25元,10-20公里以内的每次30元,20-30公里以内的每次35元,30公里及以上的每次40元。各常态化联系责任人在报销生活补助、交通补助时,必须提供《党员干部联系脱贫户和监测户走访台账》(***3),作为报销依据,生活补助每人每月报销不得超过两天,交通补助每人每月报销不得超过两个往返(一个往返算两次)。各联系单位每月要将《党员干部联系脱贫户和监测户走访台账》汇总整理,年终统一装订存档。
***:1.党员干部常态化联系脱贫户和监测户一览表.docx
2.党员干部常态化联系脱贫户和监测户统计表.docx
3.党员干部联系脱贫户和监测户走访台账.docx
中共英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