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旅游行业中深入开展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旅游局,高(经)区服务业发展局,临港区经济合作局,市直各旅游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强诚信制度建设,规范旅游企业诚信经营行为,市旅游局将结合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创建和《旅游法》贯彻实施,进一步深入开展全行业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培育诚信旅游为根本,以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为载体,大力营造“奖励诚信、约束失信”、“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旅游环境。
二、重点工作
(一)搭建“诚信建设”平台。在威海旅游政务网设置“诚信建设”专栏,及时向公众发布旅游企业的准确信息,内容包括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景区诚信建设的相关信息,定期公布违规经营企业名单及旅游投诉情况,依托威海旅游政务网,搭建旅游企业“诚信建设”平台。
(二)实现部门间诚信信息资源共享。与工商、税务、质监等部门保持沟通,实现旅游企业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及时曝光信用不良的旅游企业。同时通过多部门的联合执法检查,督导旅游企业诚信经营,提高游客满意度。
(三)建立健全信用奖惩机制。结合旅游企业的失信类别和程度,推行警示制度,对不守信的旅游企业进行约谈、提出警告、限期整改,对屡教不改的旅游企业给予歇业整顿、摘牌停业等处理。对诚实守信的旅游企业实行重点支持等激励政策。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各区、市旅游主管部门及市直各旅游企业要高度重视,要把旅游行业诚信制度化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好抓实。
(二)推广典型,示范带动。要及时总结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情况和经验,宣传和推广诚信建设的先进经验。各区、市旅游主管部门和市直旅游企业要及时汇总工作中关于诚信建设方面的典型案例报市旅游局监管科。
(三)完善制度,整体推进。要把诚信制度化与完善行业管理制度相结合,把创建活动与长效管理结合起来,使诚信建设自觉融入到业务工作中,做到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威海市旅游局
2014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