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获评全省农民增收工作先进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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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1日发表
近日,平昌县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全省农民增收工作先进县”。
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和非洲猪瘟疫病对农业经济的双重影响,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全县农民持续稳定增收,平昌县委、县政府结合全县实际出台了平昌县农民增收“三个一”工程实施方案,通过推荐务工就业、发展种养产业、安置公益岗位、帮助销售农产品等措施,积极引导农户就业务工挣钱。截止2020年底,平昌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370元,同比增加1200元,增幅9.1%,在全市2020年度农民增收工作综合考核中位居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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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1 22:39:4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