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及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治理工作全面展开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全市治理“小金库”工作会议上获悉,目前,我市社会团体及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治理工作已全面展开。此次治理分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治理工作将于12月中旬结束。
我市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范围为,依法在市、区两级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社会团体。我市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的范围为,由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和受托管理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由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管理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由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管理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治理内容包括,社会团体及国有和国有控投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
此次治理工作的重点是2008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7年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其中,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将追溯到以前年度。(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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