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南市大力推进和谐家庭工程
一是养老保障“加码”。对参加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且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由政府在全额支付55元基础养老金的基础上,为每人每月加发10%的基础养老金。
二是住房保障“加钱”。新建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廉租房等,对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家庭给予相应优惠。
三是教育保障“加力”。把符合条件的特困计划生育家庭优先纳入社会救助和慈善救助的范围,独生子女参加本市事业单位招考、企业招工等考试,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是医疗保障 “加油”。独生子女及独生子女父母生病住院,除享受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医保报销外,报销剩余部分可再享受大病医疗商业保险报销。享受独生子女待遇的少年儿童,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的基础上增加5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