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科技成果转化年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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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9日发表
为加快全市科技成果转化步伐,市政府决定将2013年作为广安市科技成果转化年,并制订出台实施方案。方案指出,坚持把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作为我市科技支撑发展的中心任务,通过集中力量实施一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建设一批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建立起市场导向、政府服务、企业主体、产学研结合的科技成果转化推广体系,推动一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落地广安并实现产业化。2013年全市共组织申报和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40个,技术成果交易额较上年增长10%以上,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签订科技成果转化对接协议10项,组织企业参与科技金融对接活动5次,通过省级科技成果鉴定10项,组织申报国、省科技进步奖励项目5项。新培育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13家、省级创新型企业5家和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5个,组织申报国、省中小企业创新基金10项以上,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较上年增长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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