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蓬溪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散乱污”企业
清理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上游工业园、金桥新区、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遂宁市大气 水 土壤污染防治 “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蓝天保卫行动方案(2018至2020年)〉的通知》(遂污防“三大战役”办〔2018〕14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散乱污”企业的清理整治工作,加快“散乱污”企业整改销号工作的推进,结合我县“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进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根据《蓬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蓬溪县进一步加强“散乱污”工业企业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蓬府办函〔2017〕161号)及后期动态管理所排查情况,按照“全面排查、彻底整治、巩固成果”要求,对我县“散乱污”企业持续开展清理整治工作。
二、工作目标
(一)2018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辖区内已排查出的52户“散乱污”企业的清理整治工作。
(二)2018年9月20日前全面完成52户“散乱污”企业验收销号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是各属地政府对各自辖区内“散乱污”企业要按要求进行排查整治,建立整改进度台账并每周更新进度通过党政网报送至县经信局。二是要对辖区内“散乱污"企业做好动态排查工作,对新摸排出的“散乱污"企业要及时建档、及时上报、及时整改、及时销号。
***:蓬溪县“散乱污”企业管理清单
蓬溪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