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9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评报告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9年9月12日-2019年9月20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23-86960216
通信地址:泰州市高港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人:泰州市高港区行政审批局投资管理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审批意见决定要求听证。
一、2019年9月12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年回收20000吨再生资源项目 |
建设地点 | 泰州市高港区口岸街道办环城路西侧 |
建设单位 | 泰州市天润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南京向天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19105号) |
建设项目概况 | 泰州市天润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位于泰州市高港区口岸街道办环城路西侧。公司于2019年5月委托资质单位编制了《年回收20000吨再生资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泰州市天润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拟投资1000万元租用泰州市元和丝业有限公司合法场地7300平方米,配备双梁门式起重机、剪刀机等设备约9台,建设年回收20000吨再生资源项目,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回收20000吨。 建设项目位于泰州市高港区口岸街道办环城路西侧,项目东、南侧为泰州市元和丝业有限公司厂房;西、北侧为农田。 厂址符合高港区域总体规划、环保规划和产业定位。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各种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可靠、污染物可确保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由于污水管网未铺设到位,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集中清理,作为农田肥料使用,不外排,因此本项目无废水排放。 本项目无生产废气产生。 本项目生产设备噪声经过优化平面布置,经隔声降噪及距离衰减,厂界环境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厂界外环境功能区类别3类标准排放。 建设项目一般性固废出售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废不外排环境。 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可靠,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 本项目生活污水最终用于农田施肥,无外排,故无总量平衡。 固体废物全部实现综合利用或处置,排放总量为零。 项目投产后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其功能类别 根据各监测因子的监测结果浓度值,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当地的大气、水、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本项目建成后,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满足环境大气二级标准要求;本项目高噪声源经合理分布、有效治理后,对厂界影响较小,不会降低该区域声环境质量要求。 综上所述,项目建成后,外排污染物不会导致当地环境质量下降。 本项目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但环境风险相对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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