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广东省重点出口产品专利预警分析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由在广东省内依法注册或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与广东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联合申报。经费拨付至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 (二)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应具备符合工作要求的专业条件,拥有专利信息分析软硬件设施,拥有一批具备专利分析经验的人员。 (三)项目应确定企业生产的至少一项具体出口产品,产品出口量大、技术密集度高、产出附加值高、产业驱动力强。产品范围见《广东省重点出口产品专利预警分析计划项目申请书》(***2)“产品分类”。企业具备一定的国内外专利申请和拥有量,且对知识产权工作有相应资金投入、相关人力资源条件和配套设施。企业应针对一项出口产品申报,原则上每家企业每年限申报一个项目。同等条件下,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创新知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通用规范》达标企业优先。 (四)项目承担单位遵守《广东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粤财教〔2006〕160号)的有关规定,并符合本通知、本指南的有关规定。 二、扶持经费 2014年“出口产品专利预警计划”拟立项10-15个,每项支持经费10-15万元。 三、申报材料 (一)《广东省重点出口产品专利预警分析计划项目申请书》(***2)。 (二)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近三年来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成功处理的专利预警分析的相关案例说明;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产品相关专利证书、专利权归属和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等材料复印件; (5)国外客户订单等证明出口活动的材料复印件。 按照《通知》精神,“出口产品专利预警计划”实行限额推荐,请各企业和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按要求做好联合申报工作,申报指南见***2,并于年4 月3日前,将申请书(见***3)和相关申请材料(一式四份)及电子件,报送到我局科技发展股李健林处。 联系方式: 区经科局知工科:黄楚茵、潘铨成 电话:22830386 、22830308 邮箱:1965385372@qq.com 容桂经科局:李健林 电话:29213927 邮箱:122625347@qq.com
为做好2014 年广东省重点出口产品专利预警分析计划工作,省知识产权局下发了《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2014 年广东省重点出口产品专利预警分析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见***1),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广东省重点出口产品专利预警分析项目的通知.doc
***2:广东省重点出口产品专利预警分析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
***3:广东省重点出口产品专利预警分析计划项目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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