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
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
2019年,高明公安机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始终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作为公安工作的生命线。随着国家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的实施,高明公安机关主动强化“湾区思维”,提出了“打造珠三角最安全区域,全力创建有温度的城市”的发展目标,努力从公安工作层面为全区高质量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2016年至2018年,在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中,高明公安分局连续3年获得优秀等次;2012年至2019年连续8年群众安全感和公安工作满意度全市第一。我分局的主要做法有:
一、开展大学法,提高队伍执法素质
面对警力不足的现状,分局党委提出向素质要警力的思路,开展大学法、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建立健全一套完善规范的法制教育培训体系。通过系统化的大培训、大学法,民警执法水平显著提升,截至2019年,除新招录民警外分局全部民警均取得相应执法资格。
(一)注重领导带头,构建浓厚学法用法氛围。自分局建立“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法律制度”以来,每年制发党委中心组年度理论学习计划,采取专题讲座、集体学习研讨和个人自学三种形式,规定在党委会和局长办公会会前开展理论学习,年度集体学习不少于12次,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实践中遇到的疑难法律问题进行学习。领导班子依法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运用法治思维化解矛盾纠纷,在公安队伍中发挥了良好的示范效应。
(二)注重系统培训,推动全警学法热潮。分局把法制教育和学法用法工作纳入各级培训、警衔晋升培训工作中,坚持首任和上岗必训、职务和警衔晋升必训以及基层和一线民警必训制度。从基层执法民警中层层遴选培训教官,以身示范,系统培训执法的全过程。实施“订制式”执法培训服务制度,错开全局重要工作节点,由办案部门自主选择培训时间,采取派驻法制员“滴管式”培训方式,送课到岗。对新出台的和公安工作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及时组织“执法大轮训”,确保民警“一个不漏”的完成学法,达到培训效果最大化。
(三)注重改革创新,搭建多样学法平台。贯彻实施“旁听庭审”制度,每年选择有代表性的案件,组织办案民警旁听审讯,真实感受法庭质证、庭审辩论环节,提升民警证据意识,规范证据提取行为。创新实施“短信学法”,分局法制部门将民警常用、应会和容易出错的执法须知,利用公安短信平台发送到民警手机上,让民警随时获取“执法提示、最新条文、执法要点”。印制《公安基层民警执法执勤手册》等口袋书,发放到全体民警手中,方便民警随身携带,随时查阅,进一步提高了分局学法用法的氛围。
二、开展大执法,规范队伍执法行为
高明公安分局从公安实战出发,规范各项执法制度,将执法制度化建设与日常执法活动紧密结合,不断提升执法管理体系的标准化、流程化、精细化水平。
(一)规范岗位职责,推动执法责任明确化。2017年分局制定《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管理制度汇编》,从组织建设、岗位职责、工作规范、内部管理规范等四个方面,对分局各警种部门、派出所职责及运行规范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制度上明晰了每个单位、每个岗位、每个民警职责范围。各单位再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单位岗位职责,如荷城派出所制定了《荷城派出所岗位职责规范》,明晰了所长、教导员、副所长、中队长、指导员、办案民警、社区民警、巡逻民警、综合室内勤民警、专业队民警、值班民警、带班领导等从上到下一系列岗位职责,充分实现了职责明晰、权责一致。
(二)规范执法指引,推动执法流程标准化。高明公安分局历来重视执法活动的标准化、流程化建设。2019年,分局先后研究制定《高明分局办理共享单车被盗窃案件执法指引》《高明分局认定吸毒违法行为证据标准执法指引》《整治在建违法农村自建房行动执法指引》《关于进一步规范报警回执开具和发放工作的通知》等多项制度,内容涉及“执法职责、行为规范、自由裁量”等多个方面,进一步将现场执法、调查取证等警务活动精细化、标准化,建立健全基层实战规范执法体系,使民警的执法活动在法治的轨道内运行。
(三)规范执法办案,推动执法质量精细化。近年来,分局着力推动“案管中心+派驻法制员”工作模式,在全区建设6个一级案管中心和5个二级案管中心,构建以派驻法制员为主体、以案管中心为平台的全链条执法监督服务体系,派驻法制员履行日常管理卷宗和对案件质量进行分析梳理的职能,全面掌控案件办理情况,及时解决执法问题。从办案单位接到报警开始,派驻法制员就可以提前介入,第一时间为案件侦破、证据固定、方向定性等提供法律保障,确保办案民警少走弯路,提升案件执法质量。2019年,高明分局无发生重大执法问题和监管场所重大责任事故,无因执法问题被省级以上公安机关通报批评。
三、开展大考核,提升队伍执法质量
高明公安分局创新执法考评理念,突出服务基层的主旨,寓服务于监督之中,立足执法质量考评,实行网上网下全程监督,打造了多样化监督体系。
(一)服务和监督相结合,实施执法考评。分局成立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区公安执法部门、警种的执法活动,制定了《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暂行规定》,对办案民警行为是否合法进行确认,对违法行为实施责任追究。坚持日常考评与季度考评相结合,考评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召开案情分析会当面向民警反馈,并解答民警的疑问。将考评结果同评先评优、职务晋升等挂钩,对年终执法质量不达标的单位进行问责,取消评先评优资格,从而极大提高了单位的凝聚力和责任心。
(二)网上和网下相结合,推动全面考评。充分发挥案管中心作用,采取事先不通知随机抽取案管中心案件扫描件的方式,对重点考评案件进行网上考评,最大程度发现问题,掌握执法质量状态。采用飞行临检、日常考评、专项巡查等方式全面对执法办案全流程监督考评,实地到办案部门问诊,发现问题现场反馈,限期整改,并通过考评通报形式通报责任办案单位和责任民警执法问题。
(三)外部和内容相结合,确保执法规范。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职责,拓宽人民群众司法救济途径和矛盾纠纷解决方法,近年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数量长期保持低位运行,无发生被撤销、被确认违法案件。积极接受外部监督,将检法机关监督纳入年终执法质量考评成绩,对于存在的执法问题,采取分管局领导约谈办案单位主要领导,促进办案单位规范执法。运用法治思维化解群众信访投诉案件,近两年信访案件查结率在90%以上。
四、开展大改革,规范权力运行机制
全面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建立健全各项执法制度,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不断提升本区公安机关刑事执法办案质量。
(一)抓好落实阳光警务。分局研究制定了《高明分局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试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对行政执法事前、事中和事后执法公示,清晰明确的向社会公布本单位的岗位职责、执法依据、执法流程、裁量标准等内容;购买执法记录仪739台,确保一线执法警力每人一台,全过程记录现场执法,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落实“职责上墙、权限公开、期限明示”,同时公开警务督察和监督方式,110接处警指挥中心24小时接受群众的监督投诉,全力打造人民满意的阳光警务。
(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制定《高明分局法律顾问工作规则》《高明分局公职律师管理细则》,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积极作用,增强公安机关的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制定《高明分局集体议案工作规定》,进一步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严防冤假错案发生。
(三)推动司法体制改革。依托案管中心完善受案立案工作机制,压实各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制定《高明分局关于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电信诈骗、网络犯罪、涉恐犯罪、渉众型经济犯罪等四类案件的受案立案要求,进一步规范分局受案立案工作流程,解决受案立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局法制、监督部门联合加强重要环节监督考评,督促落实受立案改革。制定《高明分局实行刑事案件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增强法制审核力量,加强公安机关内部刑事执法办案审核,规范与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机关的对口衔接配合,实现刑事案件统一管理和侦审分离。近两年无发生领导班子成员因执法问题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纪律处分,无民警因执法问题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被辞退。
五、开展大便民,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高明分局始终坚持以人民满意为目标作为公安工作总的执法指导思想,不断满足群众对公安执法工作的新期待和新要求。
(一)注重窗口建设。交警大队定期利用工作日、非工作日推出“移动车管所”,可办车驾管业务增至15 项,先后到大型企业开展“车管服务+安全教育”服务;在全市率先将“车辆购置税窗口”设立在车管所业务大厅,实现购车缴税、上牌等一条龙服务。各窗口单位不断在服务的长度、广度、厚度等方面下功夫,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注重服务创新。探索实施“错峰办证,延时服务”制度。在双休日、节假日等时间段,合理调配工作人员值守,增加服务时长,提升行政受理服务效能。试行新增工作日中午12点至14点业务办理服务,方便办证群众;将户籍档案查询工作日时间由10 个工作日缩减为5 个工作日,实现临时身份证全区通办,4个镇(街道)全覆盖并且立等可取,提供“首问+容缺”一跟到底服务,解决群众办事办证过程中因补材料二次排队取号、缺次要材料受理不成的问题,解决群众“最多跑一次”的服务需要。
(三)注重树立形象。近年来,分局着力加强先进典型选树,通过典型引领队伍建设,推动和谐警民关系建设。2019年,共55个集体和377人次受到省市区表彰,市局手机报刊发典型事迹19期,人均上报率持续保持全市前列。“智勇猎手”马红年、“全市十佳民警”陈汝光等典型事迹持续传播,民警袁家林、黎宏志被市局授予佛山“最美基层民警”称号。分局荣获2019年佛山市第三季度“传播正能量致敬单位”,是全市两个获奖单位之一。
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
2020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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