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消委会在全区试点推行实体店七日无理由退货
在高明东泽电器,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书摆放在醒目位置。/佛山日报记者陆佩仪摄
佛山日报讯 记者陆佩仪 通讯员蔡永辉报道:走进高明东泽电器、沃尔玛超市、生堂药业有限公司高明惠心药店等商家,亮眼的“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书”被张贴于醒目位置。公示的承诺书显示,实体店内至少有7成的商品适用于七日无理由退货。消费者在实体店里消费也拥有了“后悔权”。
昨日,记者从区消委会获悉,自发起倡议后,已有10家商店自愿申请成为高明区七日无理由退货实体店。下阶段,区消委会将以点带面地在全区推广实体店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通过商家承诺、消费委会监督的联动方阵,切实维护消费者购物权益。
“公示签订的承诺书,主动接受区消委会和社会的监督,这可以增加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对商家来说也是一种认可。”高明东泽电器总经理黎卓斌,得知高明区倡议实体店开展七日无理由退货后,主动申请加入。目前,该店内100%的商品都适用于七日无理由退货。
高明区沃尔玛超市也是主动申请加入高明区实体店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商家之一。该商场不仅全部商品适用于七日无理由退货,部分商品还可在90天内免费退换货。
为让实体店真正落实七日无理由退货,扩大消费者受益面,高明区消委会制定了《佛山市高明区实体店七日无理由退货监督办法》,这个消费者权益保护举措在全市乃至全省都是走在最前列的。
办法规定,凡实施实体店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商家,其所销售的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商品占所有在售商品比例在70%~99%之间的(含70%),由高明区消委会确认为“高明区七日无理由退货专柜”; 实体店所有商品均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的,由高明区消委会确认为“高明区七日无理由退货实体店”。
“只有达到上述要求,商家才能由区消委会确认为高明区七日无理由退货专柜或实体店,并颁发牌匾。”区消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在退货方面,实体店在受理七日无理由退货之后、启动退货之前,应于1日内与消费者协商确定退货的方式及相应的金额。
据了解,3月15日当日,参与高明区实体店七日无理由退货的10位商家代表,将被区消委会授予“实体店七日无理由退货”牌匾。下一步,区消委会将继续完善实体店七日无理由退货机制,加强对实体店商家的宣传引导,从而扩大消费需求,促进消费增长,激活本地消费市场活力,形成商家自律、消委会监督的消费维权有效机制。
赞!实体店消费将有“后悔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