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10年66人被终身禁驾
高明交警向社会曝光终身禁驾名单
佛山日报讯 记者陈志业 通讯员潘梓奇、何江华报道:昨日,高明公安交警大队向社会曝光终身禁驾名单,高明区66人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禁驾,以此让全社会对禁驾人员起到监督作用,同时警示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去年9月6日6时许,邓某驾驶一小型汽车在荷香路左转进入月明街后,与一名环卫工人发生碰撞,事故造成该环卫工人倒地不起,而邓某竟然不顾伤者驾车逃逸。经高明交警快速侦查破案,事发两小时后就将邓某抓获。
经调查,原来邓某于9月5日晚在某酒吧喝酒至次日凌晨,发生事故后,害怕被交警查出酒驾,于是驾车逃逸。经交警核查,邓某血液样本中的乙醇含量为98.9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酒驾驶。最终,邓某被高明公安交警大队依法刑事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据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五款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将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此外,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从高明交警昨日公布的“终身禁驾”名单来看,高明区近10年内共有66名驾驶人被“终身禁驾”,其中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被禁驾的有52人,占比78.79%;因饮酒、醉酒驾车发生事故构成犯罪被禁驾的有14人,占比21.21%。
在年龄分布上,主要集中在30~50岁之间。其中,50~60岁之间有3人,40~50岁有25人,30~40岁有24人,20~30岁有14人。最年轻的22岁,最年长的59岁。
“终身禁驾的处罚是不能解除的,如被禁驾人再次驾驶机动车,将按照无证驾驶严重违法行为顶格处罚,罚款200~2000元并处15日以下拘留。”高明交警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全国已经实现交管信息联网,上述终身禁驾人员信息,已录入全国公安交管信息系统,无论省内还是省外,都无法再考取机动车驾驶证。
高明交警表示,希望通过曝光终身禁驾人员名单,让全社会对禁驾人员起到监督作用,同时警示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消除侥幸心理,自觉抵制酒驾、超速、肇事逃逸等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安全行车、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