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樵镇樵华路桥涵重建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由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联新社区居民委员会兴建的西樵镇樵华路桥涵重建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按《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南府[2008]130号)文件的精神,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一、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联新社区居民委员会
单位地址:南海区西樵镇联新社区
二、工程名称:西樵镇樵华路桥涵重建工程
工程地址:南海区西樵镇
三、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四、工程规模:本工程主要包括新建小桥一座等,前面宽度采用0.5m(护栏)+9m(行车道)+0.5m(护栏),桥跨布置采用1×13m的简支空心板,工程造价约120万元。
五、计划工期:总工期90日历天(开工日期均按业主发出的进场通知书之日起开始计算,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
六、招标内容:包括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西樵镇樵华路桥涵重建工程施工总承包。
七、招标方式: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
八、投标资格条件: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只接受独立申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若提供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投标单位,还须提供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
4、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如在广东省以外注册的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注: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在广东省以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我省执业】;并须持有由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5、其他要求:
1)如发现并经查证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将被列为佛山市南海区重点监控单位或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
2)投标单位被列入南海区建设工程投标企业不诚信名单,并在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自列入不诚信名单之日起,投标单位在一年内有不得参加南海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3)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应从递交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之日起,不能在其它的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九、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2年 5 月 24 日至2012年 5 月 30 日
十、购买招标文件及领取图纸光盘: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单位可于2012年 5 月 24 日至2012年 5 月 30 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下同),投标单位须先到佛山市南海区内的中国建设银行缴款,然后凭银行现金缴款单到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政府行政服务中心12号窗口领取招标文件、招标资料光盘。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资料:①收款单位:广东创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②收款单位账号:4400***********00740;③收款单位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佛山桂东支行;④款项来源:西樵镇樵华路桥涵重建工程招标文件费;⑤缴费金额:200元。备注:“交款人”一栏及其它地方不得填写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名称等信息。
十一、递交投标资料
须携带证明材料(原件):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件;《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提供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投标单位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等资料的原件。逾期送达、未提供上述所有“资格审查资料原件”进行核对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审查资料将被拒绝也即被评为废标。
递交时间:2012年 6 月 6 日 上 午 9 时 00 分~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作为投标资料一部份的“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同时递交。迟到的“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包括上述要求提交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将不予受理。
投标单位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出席开标会议。
递交地点: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政府 228 会议室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联新社区居民委员会(盖章)
招标人地址:南海区西樵镇联新村
联 系 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757-8683166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创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联 系 人:谭锡辉
联系电话:0757-86253386
传真电话:0757-86316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