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开展2017年第二季度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巡查的通知
禅建发〔2017〕409号
区质安站,各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印发2017年禅城区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和《禅城区建筑施工安全巡查制度》(以下简称《制度》)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督促有关单位切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促进我区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同时为了了解各项目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情况,我局决定于2017年6月上旬开展2017年第二季度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开展房屋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对项目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情况,管理人员到位情况,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情况,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情况,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情况,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临边、洞口安全防护的安全检查和整治情况, 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检查和整治情况,应急救援安全检查和整治情况, 防汛安全检查和整治情况,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检查。
(二)根据《禅城区建筑施工安全巡查制度》规定的内容进行巡查,重点检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各施工、监理企业对在工程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情况,对涉及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是否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是否专人***落实整治,落实施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
二、安全检查方法
本次巡查不预先告知,巡查内容按照上述内容和《制度》相关表格。对违反规定的人员和企业将严格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粤建质〔2013〕1号)、《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进行动态和诚信扣分。
三、检查人员组成
检查组成员由我局领导、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区质安站、市、区建筑安全巡查专家等相关人员组成。
检查结果将在全区范围内通报、媒体曝光。检查评分不合格且排名末位的项目责任企业将纳入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重点监控范围。
特此通知。
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2017年5月31日
(禅建发[2017]409号)关于开展2017年第二季度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巡查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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