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和指示批示精神,科学有序推进南山区建筑工地复工工作,根据《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落实分区分级防控措施科学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深防疫指办〔2020〕10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统筹兼顾做好疫情防控与工地复工工作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秩序恢复工作的部署和《广东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工作指引(试行)》(粤防疫指办明电〔2020〕33 号)、《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工作指引》(深防疫指办〔2020〕12号)要求,各建设工程项目要根据南山区对应的防控等级,落实疫情分级防控措施。
同时,我局根据南山区建设工程实际情况,制定了《南山区建设工程分级防控表》,将建设工程项目按照不同防疫情况分成四个等级,对细化了对工程施工、封闭管理、防疫管理及消毒频率等方面的要求,各项目要根据自身项目等级划分情况认真落实。
二、压实企业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全力有序推进建筑工地复工工作
各建设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根据南山区对应的防控等级明确防控工作具体措施要求,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做到“防控机制到位、员工排查到位、设施物资到位、内部管理到位”四项要求前提下,重点落实以下八项措施:
(一)建立从业人员健康“一人一档”信息登记制度,如实记录每一名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近期活动轨迹、接触史、隔离情况等。并通过“深圳市实名制与分帐制管理平台”进行扫码实名申报,未经申报的人员,不得进场作业。
(二)加强对疫情重点地区人员的管理,对暂未返深的,要规劝其暂时不要返深;对已返深的,严格按规定实行14 天隔离。
(三)实施工地封闭管理,对进入工地的人员每天至少两次开展体温监测,对项目从业人员健康状况每日一查;有条件的工地,要在防疫部门和社区指导下设立隔离场所。
(四)配备口罩、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物资,做好重点场所环境卫生和定期消毒,督促员工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
(五)减少人员聚集,采用配餐制,错时分散就餐;鼓励实施分时段上班等灵活措施。
(六)通过“实名制教育平台”、视频会议等线上形式开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升全员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
(七)针对可能出现的疫情,分类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如出现人员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要立即送医诊治,同时报告所在社区及项目监督机构并按要求做好应急处置。
(八)组织全面的安全检查,督促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加强危大工程的安全管理,减少或取消有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等危险作业,确保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可控。已复工的工地要对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日查日报”,通过“智慧建造”APP提交检查结果,并指导督促从业人员通过“i 深圳”、“南山区疫情自主申报”小程序申报个人健康信息。
三、加强现场指导和监督检查,落实分级防控措施
联合检查组要加强对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的现场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工地复工情况,重点指导帮助检查建设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四个到位”和“八项措施”落实情况,并根据《南山区建设工程分级防控表》针对性开展监督检查,坚决做到“五个必须”:一是对复工的项目,必须第一时间逐个开展现场指导检查;二是对不符合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规范要求的项目,必须督促其按规范要求落实整改;三是对与规范要求差距较大或短期内无法完成整改的项目,必须责令停工;四是对风险较高的工地,必须结合“日查日报”情况持续开展监督检查;五是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存在困难的项目,必须加强指导帮扶,切实解决项目实际问题,坚决防范因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或监督检查不力导致疫情扩散蔓延。
四、建立最严格的岗位责任制,确保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
最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压实建设工程项目主要负责人责任。同时,要按照合理适度、科学管用原则,准确把握、统筹抓好建筑工地复工后的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复工复产后可能出现的人员感染、群体性疫情等情形,各建设工程项目要制定针对性应急处置预案,切实做到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
特此通知。
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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