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宝朗塑料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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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22日发表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我局现将下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相关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3月10日-3月16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项目存在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禅城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张槎分局 联系地址:禅城区张槎三路6号 联系电话:0757-82106603、82108721 电子邮箱:fscchb004@126.com 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单位环评批号项目概况环保措施落实情况佛山市禅城区宝朗塑料厂佛山市禅城区张槎上朗开发区朗溪11路9幢1号佛山市禅城区宝朗塑料厂CB2016-4-226项目选址在佛山市禅城区张槎上朗开发区朗溪11路9幢1号进行建设。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450平方米,建筑面积450平方米,主要从事医疗器械配件和康复器械配件生产加工,年产量分别为69吨和50吨。主要设备:磨床1台、钻床1台、铣床2台、车床1台、烘干机6台、火花机2台、混料机1台、碎料机2台、注塑机6台。工艺流程:原材料→部分烘干→注塑成型→产品;外购模具→机械加工→注塑机使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纳污管道,最终引入东鄱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注塑后需要冷却,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注塑工序有机废气引至有机废气治理设施集中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合理布局设备,并做好消声、隔音、防震等噪声防治工作,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塑料边角废料定期委托专业废品回收站或资源回收公司回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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