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调动社会力量充实抢险队伍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5月18日发表
为了做好防汛抢险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安全第一、全力抢险、有偿服务、相互信赖的原则,高明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与高明区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经过协商,于3月26日签订了《高明区水利工程防汛抢险协议书》。协议规定,区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将作为我区的一支防汛抢险队伍和紧急抢险骨干力量,防汛抢险时,迅速到位,并服从区三防办指挥。
这一协议的签订,使我区防汛组织进一步完善,防汛抢险工作增加了强有力的抓手,为我区快速处理水利工程防洪险情提供了更加有力的保障。(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供稿;编辑:庞小敏)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10-02 05:59:1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