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纪要
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纪要
6月17日上午,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37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浩明主持了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卫红、毕勇骏、李卫红、陈池金、刘咏平及委员等共19人出席了会议(陈必田副主任,陈应标、李羡琪、钱小霞委员请假)。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胡英同志受陈英文区长委托到会作有关人事任免提请。列席本次会议的有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蔡学锋同志;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谢敏华同志;区人大机关各委(室)副主任;区人大选联工委及办公室相关人员。会议纪要如下:
一、补选佛山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
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和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补选黄福洪同志为佛山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的函》,依法补选黄福洪同志为佛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根据有关规定,黄福洪同志的代表资格待佛山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确定。
二、人事任免
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区政府陈英文区长的提请,决定免去:
杨鉴岐同志兼任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霍泳康同志的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职务;
免去:
梁镜泉同志的区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刘咏平同志兼任的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麦颖湘同志的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罗杰成同志的区人大常委会云东海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
邓伯怡同志为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区显波同志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任命:
梁镜泉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主任;
霍泳康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胡绍聪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广东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的规定,会议进行了宪法宣誓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