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新增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的公示
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府令180号)、《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深劳社规[2008]22号)、《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深劳社规[2008]23号)和《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1年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新增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评定工作的通告》(深人社规[2011]16号)的相关政策规定,经综合评定,现将拟纳入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名单公示如下:
一、拟纳入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1、龙华新区龙华人民医院民治门诊部
2、深圳太安门诊部
3、福田区人民医院福宁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4、南山区人民医院北头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5、宝安区中医院灵芝园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6、宝安区中医院凯旋城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7、龙岗区人民医院千林山居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8、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万科第五园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9、龙岗区平湖人民医院茗萃园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10、光明新区光明医院红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11、深圳健丰医院澳子头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12、光明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诊部
13、坪山新区坪山办事处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14、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医务室
15、深圳人大干部培训中心医务室
16、深圳华大基因研究院医务室
17、深圳市保健办通心岭医务室
18、南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医疗服务站
19、南山公安分局大院医疗服务站
二、拟纳入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
1、深圳市一致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一致药店西丽大磡分店、福田梅林分店、宝源升分店
2、深圳市集百草大药房有限公司(本部店)
3、深圳市元和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南坑店
4、深圳市万泽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沙井岁宝药店、福永兴围药店
5、深圳市南北药行连锁有限公司南北药行海城分店、东福分店、东明大厦分店、瀚盛花园分店
6、深圳市华安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本部店)
7、深圳市友和医药连锁大药房有限公司田心药店
8、深圳市合丹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西乡药店、嘉裕药店
9、深圳市海王星辰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燕川惠家乐健康药房
10、深圳市中联大药房有限公司中联大药房罗芳分店
11、深圳二天堂大药房有限公司龙岗区南岭分店、宝安区固戍分店
公示时间:2012年1月6日至2012年1月12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局(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83460852;邮箱ybjb@szsi.gov.cn)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以示负责。我局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和问题的个人反馈。经调查符合事实并影响纳入深圳市定点医药机构的,将取消准入资格。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