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城市建设局关于精简规范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材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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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10日发表
为促进精简办事、方便群众的工作目标的实现,大鹏新区城市建设局现对保障性住房(公租、安居)轮候申请服务事项的部分办事材料进行精简规范,具体如下:
一、取消收取身份证、户口本(用于证明家庭成员关系的“关系证明”除外)纸质材料,只需核验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
二、统一学历证明材料要求,申请人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和学历认证文件中任意一种即视为已提供学历证明材料。
上述申请材料要求于2018年6月1日起正式执行。
特此通知。
大鹏新区城市建设局
2018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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