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高要区健达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公示审批前公示
肇庆市高要区健达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公示、审批前公示
受理时间 | 2018.10.9 |
项目名称 | 肇庆市高要区健达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肇庆市高要区健达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肇庆市高要区蛟塘镇肇江路沙田工业园肇庆古猿人建材有限公司内第十六厂房(112°36′40E,22°54′39″N) |
评价类别 | 报告表 |
环评单位 | 广西新北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规模(内容) | 项目占地约13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300平方米,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主要从事铁钉、卷钉的生产和销售,年产铁钉、卷钉3000吨。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 (1)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灌溉农田。 (2)废气:抛光工序粉尘:粉尘通过抽风机抽至布袋除尘器处理,经处理后由排气筒高空排放。 (3)固废:废包装材料、布袋收尘、边角料、生活垃圾: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4)噪声:选用低噪声环保型设备,并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对声源采用减震、隔声、吸声和消声措施。 |
污染物排放标准 | (1)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农田灌溉标准后,回用于绿化。 (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抛光工序产生的粉尘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排放限值要求,即颗粒物浓度不得超过≤12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为2.9kg/h。 (3)噪声排放标准:运营期各边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执行3类标准(3类: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固废排放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固体废物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修正版)中的有关规定。 |
经研究,为了体现公开、公平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十个工作日(2018年10月30日至 2018年11月12日),如有意见,请在受理公示期内来信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肇庆市高要区南岸街道湖西一路20号 邮编526100
联系电话:0758-8366984
传 真:0758-8366198
***:1、肇庆市高要区健达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2、肇庆市高要区健达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图.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