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2日是我国第一个全国交通安全日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
今年是我国设立“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的第一年。根据省公安厅交管局的统一部署,汕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认真做好“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的准备工作。12月2日当天,交警支队将在汕头中心城区设点举行交通安全宣传咨询活动。各交警大队也将结合辖区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今年7月,***下发了《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地方各级政府每年要制定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全面实施文明交通素质教育工程,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文化建设,督促各部门和单位积极履行宣传责任和义务,实现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化、制度化。同时提出设立“全国交通安全日”,充分发挥主管部门、汽车企业、行业协会、社区、学校和单位的宣传作用,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全民的交通守法意识、安全意识和公德意识。***专门就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下发意见并设立“全国交通安全日”,是党和政府关心广大人民群众根本福祉的体现,也是关注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举措。
“全国交通安全日”的设立,有利于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行业尽责、公众参与”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有助于引起全社会对交通安全问题的关注。确定12月2日为“全国交通安全日”,主要是考虑“122”作为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号码早在1994年就开通投入使用,群众对此认知度较高,方便记忆和宣传;同时也是考虑到每年12月2日我国已进入冬季,是交通事故多发期,春运等道路交通出行和运输高峰也即将开始,在此时间节点上组织开展全国范围的道路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有利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广大民众出行安全。
今年“全国交通安全日”的主题是“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现场手势指挥,遵守交通信号是每位交通参与者守法出行的基本行为准则。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遵守交通信号,是道路交通安全的前提、保障交通秩序的基础和社会文明程度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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