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洲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吨水性工业涂料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受建设单位湖北武洲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承担湖北武洲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吨水性工业涂料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做好项目公众意见调查,现需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具体公示信息如下: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300吨水性工业涂料改扩建项目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单位:湖北武洲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鄂州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北武洲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内项目建设内容:要扩建及原有项目变更内容为:新建年产300t/a水性工业涂料建设项目;原有项目年产2400t/a的磷酸二氢钙变更为年产1500t/a的磷酸二氢铝、4800t/aTO系列无机涂层溶液生产线变更为3000t/a无机涂层溶液和1500t/a半有机涂层溶液;原环评为1台0.5t/a燃轻质柴油锅炉,现因园区集中供热,目前企业取消0.5t/a燃轻质柴油锅炉。
2、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及环境影响概述
(1)施工期
①废气
施工期废气污染源主要是场地清理平整、挖填、装卸、运输土方等作业产生的扬尘;另有各类燃油动力机械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废气。
●建筑场地扬尘控制措施
在挖掘土方过程中要防止泥土干燥后扬尘产生。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围挡设施,实行封闭或者隔离施工防止粉尘污染。
施工单位装卸作业、以及其他可能产生粉尘污染的施工,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洒水、喷淋、覆盖、隔离等有效的防尘措施。
建筑废土存放时应当采取封闭、覆盖及其他有效防尘措施。
●运输扬尘控制措施
运输车辆进入工地应选择合适的运输路线,对道路经常洒水和随时清扫渣土,可使运输扬尘有明显的减少。施工、运输车辆出工地前应当冲洗,不得将泥沙尘土带出工地。
●施工机械废气控制措施
加强施工机械的使用管理,使施工机械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并合理降低同时使用次数,提高使用效率,以减轻废气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②废水
施工期废水来源主要为工程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工程施工废水包括施工机械冷却水及洗涤用水、施工现场清洗、建材清洗、混凝土浇筑、养护、冲洗等,这部分废水有一定量的油污和泥沙。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含有一定量的有机物和病菌。另外,雨季作业场面的地面径流水,含有一定量的泥土和高浓度的悬浮物。
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中污染物主要是BOD5、COD和氨氮。建议在施工期租用较近的民房作为施工营地,利用现有的排水设施,禁止生活污水直接排放污染附近水体,减少对项目所在地附近水环境的影响。
③噪声
不同施工阶段,使用不同的施工机械设备,因而产生不同施工阶段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不同施工阶段所使用的不同施工机械的非连续性作业噪声。
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将施工设备合理布局,并合理安排施工活动,减轻对场界周围声环境质量的不利影响。
④固体废物
施工期间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基础土方开挖、施工砖、砂石料等弃渣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等。施工过程中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加以利用,防止因长期堆放而产生扬尘。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如不及时清运处理,则会腐烂变质、滋生蚊虫苍蝇,产生恶臭,传染疾病,从而对周围环境和作业人员的健康带来不利影响。因此应及时清运并进行处置。
只要对施工弃渣及生活垃圾做到及时清运和妥善处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2)运营期
①废气
项目运营期间主要的大气污染源主要为粉尘、铬酸雾、非甲烷总烃等废气;
粉尘通过车间通风装置后无组织排放;铬酸雾废气通过碱液吸收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通过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恶。此外,加强厂区绿化,特别是生产车间、污水处理设施周围须加强绿化。采取上述措施后。
综上所述,项目各污染因子均能达标排放,经预测,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②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生产废水通过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相应排放标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泵入葛店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③噪声
噪声主要来自废水处理设备、风机、水泵等设备运行噪声,采用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进行处理。噪声源强为65~90dB(A),采取相应措施后,预测各厂界噪声可达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④固体废物
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包装袋、废活性炭、实验室废物及生活垃圾等。废包装袋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实验室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及废活性炭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
⑤环境风险
(1)本项目主要的环境风险系项目危险化学品原材料的贮存。项目在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措施和要求的前提下,项目风险事故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影响不大。
(2)建设单位应通过加强防范措施及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可以最大程度的减少风险事故的发生,减少风险事故发生对环境与人身健康的不利影响。
3、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大气环境保护对策及措施
项目生产车间产生的粉尘、铬酸雾及非甲烷总烃。粉尘通过车间通风装置后无组织排放;铬酸雾通过碱液吸收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通过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2)水环境保护对策及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地面设备冲洗水、废气吸收废水等)及生活污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通过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相应排放标准的生产废水一并排入葛店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后排入纳污水体。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3)声环境保护对策及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来排风机、水泵等设备。通过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厂房隔声、合理布局、加强绿化等措施后,各厂界噪声可达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对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实验室废物、废包装袋、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和生活垃圾。废包装袋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实验室废物、废活性炭及污水处理站污泥统一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
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通过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分析评价,项目在运行期中会产生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环境问题以及风险事故。建设单位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按照“三同时”的要求和按照清洁生产的原则,结合节能减排精神,全面落实项目各类污染物的治理设施及环境风险防范设施的建设工作,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确保将风险事故的发生概率及后果降低到最低水平,可以有效控制各类污染源及污染物、风险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会对周围环境保护目标产生明显影响。从环保角度出发,项目建设可行。
5、公众意见征集以及联系方式
(1)征求意见范围、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周边村庄居民。
主要事项:本次公众意见主要调查项目建设存在的环境问题和对居民的影响,结合本次评价初稿,对项目建设提出意见,具体内容见问卷调查表。
(2)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单位、建设单位或当地环保部门直接联系。
(3)征求意见时间
本次公示征求意见时间为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公示有效期内同时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
(4)联系方式
①建设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北武洲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熊志
联系电话:158****6778
②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名称: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点: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三金雄楚天地(杨家湾地铁站旁)
联系人:胡工
联系方式:027-87774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