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关于报废处置医疗设备残值评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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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9日发表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岗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深龙府{2017}29号)}文件精神及有关配套文件的规定,我院现有一批医疗设备(共计96台/件)待报废毁形处理,欢迎具备有资质的回收机构带齐相关资质证件***进行评估回收残值,并提供残值报价。公告期:2018年8月13日至2018年8月16日止。
咨询联系人:黄生,联系电话:0755-28932833-8185/ 138****4863
***1: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设备报废处置清单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
2018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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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龙岗区人民医院设备报废处置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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